2月1日正午,滿載著澳大利亞6.5萬噸液化天然氣(LNG)的“大鵬星”號緩緩停靠在了廣東大鵬LNG公司碼頭。已等候在現場的鹽田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迅速登上該輪舷梯,對船舶和LNG實施檢驗檢疫。這標志著深圳檢驗檢疫局正式對進口LNG實施檢驗。
根據國務院新頒布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以及國家質檢總局、海關總署聯合對《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做出的新調整,液化天然氣(LNG)和液化石油氣 (LPG)均屬于新增法檢商品,需由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依法實施商品檢驗和監督管理。為切實有效地落實新規,深圳檢驗檢疫局高度重視、迅速部署、多措并舉做好正式開檢準備工作:一是加強業務指導,多次召開工作會議對危險化學品開驗中的相關問題進行了討論并提出具體的應對措施,制定《進出口危險化學品檢驗監管作業指導書》供基層單位參考執行;二是落實業務培訓,組織人員集中學習法律法規、現場登輪學習,熟悉危險化學品現場檢驗工作內容及流程;三是完善業務細節,指導相關分支局積極制定開檢工作計劃和操作指引,做到專人專項負責;四是積極溝通企業,第一時間做好企業的政策宣貫工作,取得企業的理解和支持,及時召開企業座談會,告知進出口企業檢驗工作流程及對企業的要求。
據廣東LNG公司提供的數據,2011年該公司大鵬灣碼頭共接收LNG 95船次,651萬噸,貨值29.7億美元(約合200億人民幣)。
(深圳檢驗檢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