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全球經濟復雜多變、外需不振的大背景下,寧波地區出口產品保持穩中有升態勢,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口岸疫病疫情把關能力穩步提高,這些無不得益于寧波檢驗檢疫局對業務工作質量的高度關注。近兩年,寧波局緊密圍繞“管檢分離”體制改革,把業務督察作為工作質量提升的重要抓手,深入探索實踐,創新構建了三級業務督察體系,促進了業務工作質量的持續改進。
與時俱進,創新督察體系。寧波局自2005年起實施“理論測試、現場跟蹤、單證抽查”三效合一的業務督察模式以來,查找工作質量問題能力明顯提高,有效提升了工作質量水平。但隨著全局業務管理轉型的推進,單獨由業務督察部門牽頭開展督察,已難以適應形勢要求。為此,寧波局探索構建新的“三級”業務督察體系,即由局業務督察管理部門抓全局性業務工作質量問題的調研和督察,業務管理部門組織職能范圍內的專項業務督察,業務執行部門著重開展工作質量自查自控。
三級督察體系理順了業務督察管理部門同各業務督察相關部門間的關系,確立了“歸口管理、專項督察、質量自控”三個層次的質量督察控制體系,并在職責分工、督察內容與方式、督察流程、責任認定、救濟程序、問題整改和驗證等方面進行了細化和明確,使體系實施兼備了可行性與操作性。這一體系與“三效合一”督察模式共同構成寧波局“三三”矩陣式督察機制,較好的契合了寧波局作為管理型局的體制架構,也從督查方式上保證了查找工作質量問題的有效性,帶動了全局抓工作質量水平的整體提升。
破解難題,建立長效機制。寧波局通過總結近年來的經驗,在充分調研并征求多方建議的基礎上,重新修訂了《業務督察管理辦法》、《業務工作質量考核辦法》和《業務工作質量考核項目及評分標準》,為業務督察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奠定了基礎。同時,寧波局在工作質量考核中引入目標管理機制,并與績效管理有機結合,將各部門自查結果與業務督察發現問題的比例,作為考核專項指標,使工作質量考核考評更加科學、公平、合理、有效,初步建立起業務督察工作長效機制。
在三級業務督察體系的運行下 ,2011年寧波局相繼開展了共同檢驗貨物計費情況督察,進料、來料加工貨物計費情況督察,流程時限及原始記錄督察等全局性業務督察。各業務管理部門有計劃、有重點的開展專項業務督察,涵蓋了全局所有業務執行單位(部門),現場跟蹤人員82人次,核查單證5395份,審查企業檔案、日常監管記錄、檢測報告934份,對10余個業務崗位135人次進行了綜合業務能力測試,發現問題及建議項233項。各業務執行單位和部門開展自查24次,抽查單證5000余份,組織人員能力現場或理論測試共143次,發現問題231個。
追求實效,提升履職能力。三級業務督察體系充分體現出“分工合理、職能明確、監督有效、督察全方位”的原則,在激發全員參與的同時,進一步提高了督察的成效。
強化督察工作,促進工作質量齊抓共管局面的形成。新的督察體系,充分調動了全局抓工作質量的積極性和有效性,一方面業務管理部門通過制定督察計劃開展專項督察,結合調研開展日常督察,使業務督察更為深入,更具針對性;另一方面,各執行部門積極開展自查,鼓勵自查自糾,有效消除工作質量隱患,促使一線執法人員提高工作質量意識,提升業務素質和業務水平,降低了業務工作風險,使工作質量自控更加制度化、常態化。
規范督察管理,推進工作質量風險管理閉環機制的建立。三級督察體系強化了全局性、系統性督察,擴大了督察工作覆蓋面,延伸了督察鏈條,完善了督察工作多部門聯動機制,提高了業務督察管理的科學性和規范水平。同時,參與督察的部門更加注重系統性問題的查找和已發現問題的整改驗證,通過建立問題“缺陷庫”,加強風險預警,加大問題“倒查”,落實責任追究,使寧波局業務履職能力進一步增強。2011年,寧波地區出口商品遭國外退貨批次和金額分別下降11.1%和2.4%;被國外官方通報案例同比減少25.3%,工作質量的提高有力促進了服務把關能力的提升。
(鄒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