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包頭市又有19家企業,22個產品被市政府授予“包頭市名牌產品”稱號。近日,包頭市政府正式發文對“2011年度包頭市名牌產品”命名。
“包頭市名牌產品”稱號自發文之日算起起,有效期為3年。企業可在獲得“包頭市名牌產品”榮譽稱號的產品包裝、廣告宣傳上使用包頭市名牌產品標志。目前包頭市已有102個產品先后獲得“包頭市名牌產品”稱號。
包頭市政府要求,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爭創名牌產品工作,把推動名牌戰略作為“質量興市”工作的重要內容來抓,認真做好名牌產品的培育、扶持、獎勵、宣傳和保護工作,鼓勵廣大企業積極爭創名牌產品。對獲得名牌產品的企業,各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持,切實加大對獲得名牌產品的宣傳力度,擴大名牌產品的社會認知度和影響力,大力推進包頭市“名牌戰略”的健康發展,促進“名牌戰略”的有效實施。(通訊員:葉子蔚)
葉子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