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昆山檢驗檢疫局對一臺貨值78500美元的焊接機實施了退運處理。該焊接機屬國家認監委2007年第9號公告強制性認證產品目錄商品。檢驗檢疫人員查驗時發現該焊接機未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同時也無法提供其他免辦證明文件,遂依法進行了退運處理。
隨著近年來機械和電子制造業的飛速發展,我國進口焊機數量也日漸增多。其中電弧焊機及電阻焊機由于焊機工作產生電流大、飛濺大、飛濺溫度高,一旦存在安全隱患會對焊接操作人員產生電擊、燙傷、機械擠壓等危險,所以被列為強制性認證產品,未經認證的此類產品不得擅自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進口焊機的企業注意以下問題:一是進口焊機前重視對制造商的考察,盡可能選擇技術實力較強的生產企業。如果進口屬于強制性認證范圍的焊機,一定要求制造商或經銷商提供該型號焊機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并通過上網核實證書的真偽。二是與供貨商加強溝通,讓設備制造商了解我國這類產品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在設計制造過程中要考慮相關要求,以免到貨檢驗不合格造成無謂的損失和麻煩。另外,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國外的焊機制造商,生產屬于強制性認證范圍的焊機必須符合中國相關標準要求,進入中國前一定要取得相應的強制性認證,并在產品上加施強制性標志,切勿存在僥幸心理,未經認證盲目出口該類產品至中國。(袁東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