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阿拉山口檢驗檢疫局查獲一批進口廢舊電子元器件,對這批貨物作出退運處理,并對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
這批廢舊電子元器件來自哈薩克斯坦,重約26噸、貨值1.43萬美元,申報品名為舊電話交換機。經檢驗檢疫人員現場查驗,發現集裝箱內貨物與申報貨物不符,全部是廢舊電路版、電線和電子元器件,判明為不能用作原料的電子固體廢物,屬國家明令禁止進境的固體廢物。查獲批量進口電子垃圾在阿拉山口口岸尚屬首次,檢驗檢疫部門依法出證,對這批進口電子垃圾作退運處理。
在信息化飛速發展的今天,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等電子設備普遍應用,極大地方便了人們的生活、工作和學習,提高了辦公、商務的效率和質量。伴隨電子技術的高速發展,電子產品的更新換代也日新月異,大量的報廢電子產品被推向社會。這些廢舊電子設備及其配件大多由多種材料高度集成的構件組合而成,處置與分解的理論與技術能力都嚴重滯后,電子垃圾的處置上升為這一時代無法排解卻又必須面對的環境問題。在這一背景下,一些發達國家以貿易和技術轉讓等方式向發展中國家傾倒、轉移電子垃圾,有關資料顯示,歐美地區80%甚至更多的電子垃圾都轉移到了發展中國家,加劇了發展中國家的環境惡化。與此同時,一些國家和地區形成了不法產業鏈,采用原始的熔解、酸蝕、手工拆解等方式分解電子垃圾,獲取其中的貴金屬,造成大氣、水土污染和區域性環境災難的案例也時有發生。二十世紀九十年代,針對這一問題,我國在總結有關監管經驗的基礎上,制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并發布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以及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等規范性文件,環保、海關、質檢等部門也從加強監管的角度出發,制訂了有關管理辦法,以規范非法向境內轉移包括電子垃圾在內的固體廢物的監管工作。
針對這一情況,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國內企業,在進口機電產品經營過程中要認真研究政策,做好前期咨詢和貨物調研,加強境外監裝和驗貨,防止境外不法經營者借貿易途徑向我國轉移“洋垃圾”。口岸聯檢部門也應擦亮眼睛,規范監管,嚴格把關,防止“洋垃圾”入境造成危害。(巴特爾 趙天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