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質量安全事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的穩定。巴楚縣質監局積極探索食品質量安全監管新舉措,主動介入,加強與縣人民政府的聯系和溝通,由縣人民政府發文在全縣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鄉鎮派出所、各街辦社區設立食品質量安全監管政府協管員,擬通過各部門各區域的監管鏈條銜接,填補監管交叉空檔、杜絕食品安全隱患,形成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社會監督、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構筑從農田到餐桌無縫隙監管模式。
縣人民政府在發文通知中明確規定政府協管員的條件是:必須由各鄉鎮、社區負責安全生產的副鄉長(副書記)擔任,各派出所協管員由所負責轄區內有食品生產企業(含小作坊)的民警擔任,要求責任心強,懂雙語。政府協管員的職責是:熟悉、掌握并積極宣傳食品質量安全有關法律法規,督促有關單位認真貫徹執行;對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開展普查、巡查、回訪等日常監管;做好轄區內食品安全信息收集上報工作,及時了解掌握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變化動態,發現有關違法行為或線索及時報告質監部門;協助質監部門解決食品安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負責轄區內食品質量安全工作的綜合協調處理工作;對轄區內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介入,及時上報,協助并積極參與善后處理工作;完成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縣人民政府對巴楚縣質監局提出設立食品安全監管政府協管員的舉措高度重視,要求各鄉鎮人民政府、派出所、各街辦社區從講政治的高度,認真向質監部門推選責任心強、懂雙語的同志加入政府協管員,并將把食品安全協管員的工作情況納入當年的安全生產和綜合治理考核項目中,對工作不重視,上報不及時,轄區內發生一次食品安全事故的,全年工作一票否決。
目前已收到全縣12個鄉鎮推選的24名政府協管員報名表,縣人民政府進行資格審查后,將由質監部門進行統一培訓后開展工作。(徐丹)
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