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消息 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做好企業食品生產許可工作,近日,四川鹽亭質監局組織執法人員對全縣15家食品生產企業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標志使用情況進行了拉網式檢查。
本次重點查看了食品生產及相關企業是否存在繼續使用或印制舊版食品生產許可標志的行為,對仍使用舊版標志的企業當場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時督促企業必須按照國家質檢總局《關于使用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標志有關事項的公告》(總局2010年34號公告)的要求:“從2010年6月1日起,新獲得食品生產許可的企業應使用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標志。之前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企業在2010年6月1日起18個月內可以繼續使用原已印制的帶有舊版生產許可證標志包裝物“,及時規范使用新版食品生產許可證標志。(鹽亭質監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