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產品質量水平,增強質量安全的前瞻性和預警性,臺州市椒江質監分局出臺了《椒江區產品質量預警實施方案》,從預警范圍、等級認定、整治措施、預警解除等方面作了明確的規定。
《方案》旨在通過建立產品質量長效動態預警機制,前移監管關口,有效遏制重點產品和區域性、行業性產品質量問題的發生。《方案》的實施對象是椒江區內生產、加工領域中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的產品以及關系到國計民生的重點產品。根據產品質量問題的嚴重程度設黃色警示(即產品質量指數在70以下,產品批次合格率在60%以下)、紅色警告(即產品質量指數在60以下,產品批次合格率在50%以下)和警情通報(即產品批次合格率70%以下)。
《方案》堅持“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產品質量不達標不放過、處罰教育不到位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明確規定,椒江質監分局應立即對認定為紅、黃色預警和警情通報的企業進行摸底調查,建立質量信息檔案并提出整治要求,對存在問題的企業進行限期整改;對通過整治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進行關停并轉;并堅持檢查整治與幫扶并舉,扶持一批行業龍頭企業。
椒江質監分局認定的紅、黃色預警解除,由分局根據整治完成情況報區政府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予以解除。(陳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