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修訂食品流通許可實施辦法
批發嬰幼兒乳粉需提供來源證明
新辦法規定,經營散裝熟食須建公示牌。周游 攝
南方日報訊 (記者/孫穎)經營者在深圳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會更嚴格!記者昨日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近期對《深圳食品流通行政許可實施辦法》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辦法》規定,經營者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須提供從業人員健康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參加食品安全考核合格證、申辦嬰幼兒配方乳粉批發等高風險項目許可,還需遞交擬經營食品的來源證明。
據悉,新實施辦法已經市法制辦審批,于近日印發實施。市市場監管局表示,下一步將結合新的實施辦法進行有重點的監管,推動深圳的食品流通業態進入良性提升的軌道。
特許經營項目須另行申請
新實施辦法細分了食品流通許可類別,按照國家政策調整,在原有“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兩大類的基礎上增加“乳制品”分類,每個大類下面又分了特許經營項目。“散裝食品”下分“散裝熟食”、“散裝酒精飲料”,“乳制品”下分“含嬰幼兒配方乳粉”。這些特許經營項目須特別申報許可后方可經營。
“比如,不專門申請嬰幼兒配方乳粉,我們就會在許可證經營項目中打上‘乳制品(不含嬰幼兒配方乳粉),屆時如果經營了嬰幼兒配方乳粉’項目,就屬于超范圍經營。國家對嬰兒配方乳粉確定了不同的監管要求。”市場監管局食品準入處相關人士說。
目前深圳不少食品流通經營者同時從事現場制作銷售,這一類經營主體具有制作場所狹窄、現場人流密集、成品放置時間長的高風險因素,需按餐飲加工的要求進行流程控制,應和一般食品予以區別。因此,根據新《辦法》,從事現場兼營現制現售項目的經營者在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時,需要在許可證上予以備注。
“這種情況我們會在經營許可證上面備注‘兼營現制現售’,消費者一看備注,如果發現經營者沒有餐飲許可證,就說明它屬于違法經營。這對消費者也是一種提醒。”市場監管局相關人士介紹。
經營散裝熟食須建公示牌
新《辦法》還明確各種經營項目應具備的條件,如經營預包裝食品復熱的,必須有現場拆包復熱的專用操作區域,并設置使消費者無法接觸復熱食品的高于1.5米的物理隔離設施;又如,銷售散裝熟食應有專用操作區域,須配備“防蠅、防塵、防鼠”并具有加熱或冷藏功能的密閉立體售賣熟食柜,設可開合的取物窗(門),配備專用工具及容器夾取及售賣。
許可條件中增加了信息公示要求。經營預包裝食品復熱、散裝熟食、散裝酒精飲料等項目的經營者,要在經營場所建立公示牌,如實公示所經銷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以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這些許可條件要求都是首次明確規定”,市市場監管局相關人士說。
新《辦法》還增加對許可范圍的表述,讓申辦者知曉哪些行為應該辦證,哪些不需要辦證。比如,同一食品經營者在兩個以上地點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的,應按不同地點分別取得食品流通許可。企業的分支機構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各分支機構應當分別取得食品流通許可。僅由其分支機構執《食品流通許可證》經營的,該企業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可。
實施一個月各方反應良好
根據新《辦法》,經營者在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時需要提供從業人員健康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參加食品安全考核合格證,高風險項目還需要提供擬經營食品的來源證明等材料。
據介紹,之所以要求提供從業人員健康證,是為了避免未經體檢的從業人員攜帶有害食品安全的疾病上崗,造成食源性疾病的傳播。按照新《辦法》要求,申請者在獲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前,其從業人員必須體檢合格。新辦的尚未招收其他從業人員的至少應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健康證。
另外,市場監管局制訂《深圳市食品安全管理員管理辦法》,將食品生產、流通、餐飲三環節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全部納入培訓考核范圍,要求其考核合格方能從事食品經營,以切實提高食品經營單位的內部管理水平。根據新《辦法》,食品經營單位內部負責食品質量安全的人必須參加食品安全考核,取得合格證才可以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
另據規定,申辦“嬰幼兒配方乳粉批發”、“散裝熟食”等高風險項目,需遞交擬經營食品的來源證明,證明其擬經營的食品由有合法資質的生產者、供貨者提供。
新辦法獲批后,市場監管局更新網站申辦指南、印發配套申請表格、修改許可業務系統,并在8月1日起逐步執行新的食品流通許可實施辦法。實施1個月以來,各方面反應良好,申請人對許可類別的疑問少了,受理窗口解釋說明的時間大為縮短,現場核查要求更清楚,實現了新舊辦法的平穩銜接。
■修訂背景
舊的《深圳食品流通許可實施辦法》從2010年2月25日實施至今,相關法規和政策要求發生了變化。為了加強強化經營者自律,提高食品流通行業水平,市市場監管局依照國家工商總局、省編委、省工商局等系列文件,結合近年來的深圳食品流通抽檢和監管的實際情況,按照既保障食品安全、又方便經營者的原則,對原實施辦法進行修訂。
■名詞解釋
新辦法中明確了許可項目的內涵和外沿,讓申辦者在申請時能有的放矢。
預包裝食品復熱:指將采購的預包裝食品現場開包后加熱銷售的經營形式。
散裝熟食:指無預包裝銷售的已加工好可直接食用的食品,不含水果蔬菜等食用農產品,有主食(米面制品)、熟肉制品、涼拌菜等種類;
現制現售:指在綜合性的商場或超市內現場加工制作食品并現場銷售的經營行為,不屬于食品流通許可范圍,經營者應在辦理食品流通許可的同時另外申辦餐飲服務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