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江陰檢驗檢疫局起草的《沉積物-水系統中搖蚊毒性試驗 加標語沉積物法》國家標準(GB/T 27859—2011)正式開始實施。此標準的出臺,將提升我國毒理實驗室的研究和測試水平,為打破國外技術壁壘,保護生態環境提供重要依據。
標準規定了沉積物法評估沉積物-水系統中搖蚊毒性的試驗方法,用于評估化學品長期暴露對處在沉積物-水中的淡水雙翅目搖蚊屬幼蟲的影響,可應用于各類化學品的生態毒性測試。搖蚊幼蟲是淡水水域中底棲動物的主要類群之一,是世界性分布的類群,在我國各地的水體中均有分布,是較理想的生態毒性受試生物。
近年來,化學品管理已經從重視生產安全逐步轉向更加重視環境保護和人類健康,使健康和環境風險評估成為化學品管理的重要內容,而化學物質的理化特性、生物系統效應、降解與蓄積、健康效應等方面高質量的測試數據是化學品風險評估的基礎。歐盟的REACH 法規要求,化學品的測試應體現理化特性、健康毒性和生態毒性等三個方面共計68項要求;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也明確了新化學品的理化和毒性方面的測試要求。然而,我國相關實驗室雖在理化特性方面具有較強的檢測能力,但在健康和環境危害(健康毒性和生態毒性)方面遠遠不能滿足化學品安全評估的要求。新標準的正式實施,將替代目前由發達國家制定的相關技術標準,對我國檢測新化學品毒性指標起到較大的促進作用。(丁子君 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