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為期四天的第四屆“臺灣名品交易會”順利落下帷幕。在此次展覽中,來自臺灣的蝴蝶蘭吸引了眾多南京市民的眼球。南京檢驗檢疫局植檢處對該批蝴蝶蘭實施了全程監管,展出期間每天安排專人在蝴蝶蘭展覽場地進行巡查,展覽結束后,檢驗檢疫人員按照規定對蝴蝶蘭進行了銷毀處理。
蝴蝶蘭屬蘭花的一種,以其高貴典雅,幽美暗香的花型、花色、香味被人們喜愛與珍藏,有“蘭中皇后”之美譽。但是進境蘭花攜帶真菌、細菌、線蟲等有害生物的風險較大,在每批進境的蘭花氣生根及栽培介質中都能分離出活的線蟲。我國檢驗檢疫部門曾多次在進境蘭花及其栽培介質中截獲蘭花褐斑病菌、長針線蟲(傳毒型)和短體線蟲(非中國種)等多種檢疫性有害生物。對用于展覽的進境蘭花,國家質檢總局10號令《進境植物繁殖材料檢疫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供展覽用的進境植物繁殖材料,在展覽期間,必須接受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的檢疫監管,未經其同意,不得改作它用。展覽結束后,所有進境植物繁殖材料須作銷毀或退回處理。”其栽培介質要取得經國家質檢總局的特許審批,在《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上,明確注明“用于展覽,展覽結束后在檢驗檢疫部門監管下作銷毀、退運等檢疫處理措施。(曹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