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發出《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新版標準與檢驗規則的通知》(以下特稱《通知》)要求各地認真抓好國家質檢總局《關于貫徹實施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新版標準與檢驗規則有關事宜的通知》的落實工作,以保障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新版標準和新版檢規的落實。
《通知》強調:一是要求進一步加強規范和標準的宣貫工作,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電梯安全工作的氛圍。二是要求各有關單位嚴格執行《扶梯新版標準通知》對新版標準和檢規中的制造許可、型式試驗、安裝監檢以及整改等各個環節提出的明確要求和實施辦法,特別是對需要整改的項目,必須按照相應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三是要求加強監督檢查及執法工作。各地質監部門應立即對電梯新標準和檢規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使用單位按照要求盡快進行整改,尤其是對地鐵、機場、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應重點檢查,并提前進行整改。對未按照要求進行整改的,應按照有關規定責令立即停止使用進行整改,并報告當地政府進行督辦,必要時可以向社會公布停用電梯情況。對檢驗機構未按規定落實新版檢規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廣東省質監局要求各級質監部門:一是要督促使用單位(使用權者)落實整改工作。對《扶梯新版標準通知》關于“防碰擋板”、“防夾裝置”、“扶手帶下緣距離”、“使用須知”和“制停距離”等修訂項目(以下簡稱“修訂項目”)已列為新版檢規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項目的,扶梯(已經按照舊版標準配置“防夾裝置”的除外)凡未達到新版檢規“修訂項目”相應要求,使用單位(使用權者)應委托扶梯原制造單位或者具有扶梯制造、改造、維修相應資質的單位整改。二是各級質監部門要加強對使用單位、特種設備檢驗機構落實扶梯新版檢規工作的監督檢查,對仍未執行扶梯新版檢規的使用單位、特種設備檢驗機構要下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責令其限期整改,對于逾期不改的予以停用并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