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蕭山檢驗檢疫局 韓 牧
近年來,檢驗檢疫監管模式改革風起云涌。各種新模式在給廣大進出口企業帶來極大便利和實惠的同時,也顯著提升了檢驗檢疫部門的把關能力和工作成效。但是作為新生事物,各種新模式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問題和漏洞,如果不正視它們,模式改革的成效將會大打折扣,嚴重的甚至會違背改革的初衷,給不法企業帶來可乘之機,滋生違法違規的空間。為此,蕭山檢驗檢疫局密切關注并掌控模式改革中存在一些問題,在實際工作中積極思考、勇于探索,通過深化企業端的誠信建設和強化檢驗檢疫端的執法稽查,以雙管齊下的方式來大力夯實檢驗檢疫監管模式改革的基礎,確保改革成效。
蕭山局對現有的各種檢驗檢疫監管模式進行研究后發現,其業務流程總體上是以“報檢——檢驗——放行”三個環節為基礎,只不過不同的模式弱化或便利化了其中的一個或幾個環節。這種弱化或便利化不是憑空實施的,它應該建立在同一個基礎之上。我們認為企業具備良好的誠信是檢驗檢疫部門實施模式改革的前提和基礎,《質量發展綱要》也將企業誠信建設擺在十分重要的位置。為此,蕭山局通過建立三種機制大力推進進出口企業的誠信體系建設。
建立企業誠信教育機制。針對當前整個社會誠信水平不高、誠信意識淡薄的狀況,蕭山局以誠信教育和宣傳為突破口,采用召開宣傳會、舉辦培訓班、召集企業負責人約談、行政處罰回訪、定期派員進工廠等多種方式大力宣傳加強企業誠信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讓進出口企業實實在在了解并理解“守信享便利、失信受懲戒”的理念,在蕭山轄區營造出“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良好氛圍,積極引導企業培養社會責任感,增強法制觀念,樹立誠信意識,不斷完善自身的誠信體系建設。
建立企業誠信評價機制。蕭山局一方面積極推進國家質檢總局“進出口企業誠信管理系統”的應用工作:將蕭山局轄區進出口企業全部納入該系統實施管理,并對92%的企業進行了初次評定;根據監管情況動態調整企業的信用等級,做到人人參與,把好企業失信信息采集關;上下聯動,把好企業失信信息審核關。另一方面,蕭山局積極參與蕭山區政府牽頭的“蕭山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的建設工作:為該系統提供所轄企業的行政處罰、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認證、企業所獲榮譽等信用信息;實現與工商、質監、海關、法院、稅務、銀行等28個信用參建單位信用信息的互通互享;參與對各參建單位信用信息的匯總、分析和評價工作。
建立企業誠信應用機制。蕭山局本著“重應用、求實效”的精神充分利用好以上兩個信用系統的評定結果,積極將企業信用等級與檢驗監管模式改革、抽批率設定、檢測項目優化、日常監管頻次、稽查和飛行檢查頻次、企業申請地方政府財政獎勵或補貼、企業評選先進、質量許可審核和分類管理及免驗審核等有機結合起來,強化對誠信評價結果的輸出和應用,切實發揮誠信管理在檢驗監管工作中的基礎作用。
如果說完善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建設是檢驗檢疫監管模式改革的基石,那么強化檢驗檢疫行政執法稽查就是消除模式改革弊端最為有效的一種手段。蕭山局通過分析監管新模式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和不足,并采取針對性的執法稽查措施,成功地堵住了模式改革所帶來的監管漏洞,確保了模式改革成效。在實際工作中,蕭山局主要通過三種途徑來強化行政執法稽查工作。
加強執法稽查方案策劃。一是在年初制訂日常稽查方案,確定稽查方向和每月的稽查頻次,對常見的檢驗檢疫監管模式中可能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保持常態化的稽查態勢,如對電子監管中休眠批和隨意改單撤單、異地流向貨物的申報和檢驗、產地證申報等實施既定頻次的日常稽查;二是結合國家質檢總局和浙江檢驗檢疫局的稽查工作重心,制訂專項稽查方案,如對飛單、出境木質包裝使用情況實施專項稽查;三是制訂飛行檢查方案以應對突發事件,如對明膠蜜餞企業、被國外通報企業實施飛行檢查。通過加強方案策劃,蕭山局實現了執法稽查的常態化和規范化。
加強執法稽查隊伍和制度建設。蕭山局從各業務處室抽調業務骨干組建專門的執法稽查隊伍,并制定了《蕭山檢驗檢疫局執法稽查暨普法宣傳員隊伍制度》,對執法稽查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作出明確的規定;重視學習和交流,定期召開重大疑難案件分析會,深入探討案件線索的收集、分析、研判和處置,豐富執法稽查人員的業務知識,提升執法稽查人員的業務能力,打造出一支理論功底扎實、實踐經驗豐富、工作恪盡職守的行政執法隊伍;不斷完善執法稽查工作制度。建立了執法稽查管理辦法、執法稽查責任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行政處罰案件調查程序、行政處罰裁量權規定、大案要案集體討論制度、投訴舉報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形成了較為健全的執法稽查工作制度體系。
拓展行政執法稽查模式。蕭山局業務部門主要使用現場稽查的模式,并注重將執法稽查與日常的貨物檢驗、認證有效性檢查、許可證年度監審和分類管理監督檢查等行動有機結合起來。蕭山局管理部門主要使用批次分析、量能產能分析、用工用水用電分析等數據稽查模式,重點關注企業報檢批次的突增或突減,報檢數重量是否與企業產能、生產規模相一致。蕭山局實施系統內的聯合執法稽查模式,構建區域化聯防聯查機制,防止違法行為的流竄;實施系統外的聯合執法稽查模式,借助工商、質監、公安等部門的力量和監管職能,擴展檢驗檢疫部門的執法稽查手段和加大執法稽查力度。
監管模式改革是大勢所趨,是檢驗檢疫部門在新時期履行好法定職責的必然選擇。回首過去,檢驗檢疫監管模式改革已經走過了很長的一段路;展望未來,模式改革永無止境。堅持深化企業誠信建設和強化檢驗檢疫執法稽查兩手抓,可以充分確保模式改革的成效,進一步便利對外貿易的發展,為當前的穩增長作出積極貢獻。《中國國門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