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四處“救火”走向源頭把關
□ 本報記者 史玉成
“產品質量監管是質監部門的重要監管職責,10年來我們在工作思路、監管方式等方面逐步由‘救火式’監管走向了科學監管。”擔任了十幾年地市局局長,現任山西臨汾市質監局局長喬寶貴對此有著深刻的體會。
回顧臨汾市質監局的產品質量監管歷程,大致經歷了3個階段:“救火式”監管的初級階段、解決區域性問題的專項整治階段和治“未病”的科學監管階段。據了解,10年前,該局產品質量監管僅局限于處理浮在表面上的問題,舉報到哪里就查處到哪里,質監部門的打假就像消防隊員滅火一樣。制假活動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僅僅局限在事后應對上,因此制假活動此起彼伏。此后,隨著質監部門職能得到進一步加強,產品質量監管進入了綜合解決問題的區域性專項整治階段。但這一階段仍是以事后監管為主。
“這種疲于奔命的監管并不能從源頭解決質量問題。尤其是2008年以后,隨著監管壓力的加大,我們認識到要消除隱患,必須從源頭預防,改變以往的監管模式。”臨汾市質監局從健全食品生產許可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等制度入手,大力推行食品安全網格化監管,致力于構建“分責全落實、知責全覆蓋、履責全到位、問責全過程、負責全到位”的長效監管機制。該局先后制定了《臨汾市質監系統關于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試行稿)》、《臨汾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網格化監督管理職責》、《臨汾市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工作流程》、《臨汾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指導意見》,從制度和程序設計上進行了規定和要求。同時在基礎條件較好的縣(市、區)局和重點企業進行試點,并將試點經驗在全市進行推廣。
食品行業的監管難度最大,對于獲證食品企業,臨汾市質監局不斷加強證后監管,實行“痕跡管理”。通過設立食品監管手冊,明確食品企業的分級分類、責任分工和監管流程,監管人員每到一家企業,都要寫清監管的內容、發現的問題和問題解決情況,盡可能地將隱患消滅在萌芽時期。臨汾市質監局還對小作坊的監管進行了有效探索,對小麥粉、腐竹、粉條、肉制品等生產加工企業和小作坊進行專題調研,深入分析食品生產加工風險,為下一步對小作坊的監管積累了基礎數據。
“我們強化源頭的監管,也不放棄嚴打質量違法行為。”據喬寶貴介紹,自開展“質檢利劍”行動以來,臨汾市質監局以食品、農資、汽配、建材化妝品為重點,集中精力加大對質量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查處堯都區郭村一涉嫌添加使用的“工業鹽”生產“血塊”的窩點,查獲襄汾縣供合農業資料公司福壽分公司不合格復合肥料。今年以來,全市質監系統共立案105起,搗毀非法制售食品窩點兩個,拆除自制鍋爐兩臺,有效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