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楊榮堅)近日,遼寧省營口市鲅魚圈區質監局開展了液化石油氣鋼瓶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目前,市民使用的液化石油氣瓶分兩種,一種是1996年10月1日以前生產、鋼瓶護罩與瓶體用螺絲連接的,簡稱螺絲瓶;另一種是1996年10月1日以后生產、鋼瓶護罩與瓶體經電焊連接的,簡稱焊接瓶。由于螺絲瓶的瓶體上沒有永久性標識,從1996年9月起,國家明確規定不得再生產螺絲瓶。即最后生產的一批螺絲瓶也已超過15年,按規定不能再使用。
該局在轄區范圍內廣泛開展液化氣鋼瓶安全知識宣傳,提高人民群眾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對區內液化石油氣充裝站和銷售企業發出通告,要求全面開展自糾自查,進一步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嚴禁充裝螺絲瓶和超期未檢的鋼瓶;要求各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將報廢的螺絲瓶送氣瓶檢驗站進行破壞性處理或由持證氣瓶制造單位折價回收處理,不得將未做破壞性處理的報廢氣瓶直接轉賣給其他單位(包括廢品收購站)和個人,避免重新流入使用;對區內各液化氣充裝站和銷售企業是否銷售和使用過期瓶、瓶體上是否有警示標志和充裝相關信息等方面進行突擊檢查。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