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日,貴州德江縣質監局在潮砥鎮青草村前鋒一組陳某某家沒收用于直接勾兌散白酒銷售的食用酒精4000余公斤。
據了解2012年10月6日,根據群眾舉報,德江縣質監局組織執法人員在當地政府、鎮派出所等有關人員協助下,對陳某某生產加工白酒小作坊實施執法檢查。現場查獲用于勾兌散白酒的食用酒精27桶4000余公斤;在生產小作坊現場和長堡街上銷售點查獲食用酒精勾兌好的用于銷售的散白酒420公斤。經執法人員近一個月的調查取證,查清了案情。依法對陳某某實施了沒收用于勾兌散白酒銷售的食用酒精、加工工具、并處違法所得5倍罰款的行政處罰。
陳某某以白酒加工小作坊作為掩護,從外地購進食用酒精直接勾兌成散白酒在市場上以純糧散白酒銷售,危害人民群眾身體鍵康。質監部門依法對其實施打擊,有效控制了違法行為的繼續發生,在當地引起了良好的反響,震懾了類似的違法分子,得到了當地黨委政府和群眾的高度好評。(吳林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