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1月份,陽泉檢驗檢疫局局共檢驗監管出口煤炭212批、67萬噸、貨值14588萬美元,與去年同比分別增長11.6%、13.6%、63.2%。在出口煤炭產地監管工作中,陽泉局堅決貫徹落實《進出口煤炭檢驗管理辦法》、《進出口煤炭外來雜物控制與監管技術規范》等有關要求,認真履行把關職責,結合實際采取了多項監管措施,保障陽泉煤炭出口質量穩步上升,闖出一條以質量求發展之路。
一是突出監管重點。緊緊抓住企業生產、加工、裝運等各環節的關鍵點,不斷加強日常監管基礎工作,堅持派員進駐煤炭企業礦站,嚴格把好“四關”:一把生產質量關,隨時掌握出口煤炭企業的質量狀況,明確產生雜物的具體環節和原因;二把加工篩選關,定期檢測除鐵器的磁感應強度、檢查篩孔尺寸,確保吸除效果;三把成品入庫關,檢查入庫成品煤是否合格,要求揀雜人員及時清理成品煤場的超粒度煤炭和雜物;四把清掃裝車關,列車開裝前,駐礦人員必須到現場監督清掃人員逐車檢查車底并清掃,確保車底清潔。
二是創新監管模式,特別加強了動態管理力度。努力提升生產企業內部監督管理水平,發揮企業質量主體作用,提升自律意識,增強企業對外來雜物的自檢自控能力。完善日常出口煤炭報檢登記、雜質統計、合同執行情況等監管記錄;與企業簽訂《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并督促其切實履行質量承諾;進一步規范自身監管,完善相關記錄,同時,加強進出口煤炭生產企業誠信管理,引導企業守信經營,提高出口煤炭質量。
三是加強交流合作。與黃島檢驗檢疫局共同簽署了《關于促進產地與口岸協作工作的備忘錄》,共同履行檢驗監管職責、全面貫徹《進出口煤炭檢驗管理辦法》、建立協作機制,定期向各相關口岸局發送產地監管動態,通報出口煤礦分級情況和除雜、發運情況,及時了解掌握轄區到港出口煤炭外來雜物和內在質量狀況,對存在的問題主動與企業溝通并積極督促落實整改,有針對性地開展產地監管工作,確保出口煤炭質量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茹艷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