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國外市場對“中國制造”產品質量和技術要求的不斷提高,產品外觀等影響美觀或使用的品質問題已成為進口商關注的重點,成為出口企業對外貿易糾紛和出口產品退運的重災區。
據分析,導致品質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企業合同評審不到位。部分生產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未建立完整的合同評審機制,或有評審但內容和程序不健全,導致對一些關于產品的細節要求審核缺位,忽視了外包裝、使用環境等隱蔽因素。二是企業原材料控制不嚴格。企業質量意識不高或者管理制度上有漏洞,使其進貨檢驗環節存在隱患。三是對涉及品質項目的檢驗標準不明確。長期以來,企業在對產品安、衛、環等高風險點的控制方面始終保持著高度的警惕,但對產品外觀、噪音和氣味等品質要求缺少關注,雖然檢驗規程中有相關規定,但測試主要依賴于檢測人員的敏感度、操作經驗等主觀因素,合格與否的界限模糊,缺少量化的評價準則,使得實際檢驗中難以形成比較統一的把關尺度。
為此,檢驗檢疫部門建議:企業必須強化對自身質保體系的審查。重點建立并不斷完善合同評審、進貨檢驗、成品抽檢、出廠檢驗等質量管理制度,堅持從源頭把關,對過程監控,實現從根本上降低出口風險。同時,強化施檢部門與檢測部門間的定期溝通,堅持以市場和監管需求為導向,不斷拓展檢測服務能力。此外,檢測部門也要加強與各主流認證公司的交流、學習和溝通,增強檢測的權威性和指導性。
(馬 康)
《中國國門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