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對轄區內的出境竹木草制品注冊登記企業實施“原輔料備案+原輔料抽查驗證+符合性聲明+成品抽查驗證+日常監管”的檢驗檢疫監管模式,除了加強檢驗檢疫現場抽查外,切實做好對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今年以來,為加快推進國門生物安全樣板區建設,提升動植物檢驗檢疫把關服務水平,吳江局動植檢科創新工作模式,率先在產品類似、地域相近的企業中試點實施了“集中見面會、分頭現場監管、集中總結會”的集中監管模式。
2012年上半年,吳江局動植檢科就派出了專項檢查組對吳江轄區內的藺草制品出口企業開展了一次集中監管活動。
吳江地區現有5家規模較大的藺草制品加工企業,集中分布在同里鎮屯村社區,均由80年代末的集體村辦企業經過改制擴張而逐步發展形成,這5家企業生產出口的藺草席、藺草墊在日本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占據了30%的日本市場。
每年3-6月為吳江地區藺草制品出口的高峰時段,同時也是植物疫情隱患的高發期,針對這一特點,吳江局動植檢科改變以前平時抽批查驗、年底突擊年審的模式,而是采取在出貨季節實施統一集中監管模式來達到“提速增效、嚴密監管”的目的。
檢查組對5家企業的集中監管以“集中見面會、分頭現場監管、集中總結會”的形式進行。首先集中見面會上檢查組長先向各企業負責人闡述了實施集中監管的目的、依據以及工作方式,然后檢查組成員分頭對各企業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防疫設施及有害生物控制情況、安全衛生控制情況及日常檢驗檢疫情況等四個方面進行檢查,現場檢查結束后,檢查組再召開由各企業負責人及廠檢員參加的集中總結會,對在現場監管中發現的共性、個性問題進行了匯總反饋及討論,同時與各企業就檢驗檢疫過程中的難點、疑點進行溝通交流達到了“舉一反三、共同提高”的目的。
2012年下半年,吳江局又對轄區內3家壓舌板出口企業進行了集中監管,以“統一的目光和尺度”對他們的企業檔案和生產現場進行了監查,促使他們“好的做法共分享、薄弱的環節多請教”,亦收到了相對不錯的效果。
今年,吳江局在兩個出口產品上試點了集中監管模式,成效顯著,一方面提高了檢驗檢疫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也為相關企業提供了交流溝通的平臺,受到出口企業的一致好評。在明年的監管工作中,吳江局將會在地板、木家具等產品上推廣此類模式,將出境竹木草制品的檢驗檢疫工作做實做精。(宋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