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統計, 2012年南通口岸共查獲集裝箱載木包裝“未申報”案件案發數量67起,較2011年的53批同比增加26.4%。其中,一季度11批,二季度24批,三季度11批,四季度21批。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境貨物使用木質包裝的,貨主或者其代理人應該向檢驗檢疫機構報檢。有些貨主或者其代理人疏于與國外供貨商或裝箱場站溝通,往往主觀臆斷貨物為非木質包裝而不予申報;或明知貨物有可能為木質包裝,但基于僥幸心理未予申報企圖蒙混過關,以致近年來進境非法檢貨物木質包裝未申報情況時有發生。木包裝“未申報”給小蠹、長小蠹、線蟲等危險性外來有害生物通過木包裝的跨境傳播提供了便利。
對此,南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高度重視,采取如下措施有效抑制了這種情況:一是視案件發生的頻率和風險適時向代理方和企業發布“正視未申報木包裝的危害”的通告,積極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引導企業重視木質包裝未經檢疫入境的危害性,幫助企業分析案發原因;二是引導企業進一步增強覺悟,對此類違規情況的重視程度增加,及時吸取經驗教訓;三是積極建議企業以合同、申明等形式,明確外貿環節中的各方在木包裝未申報違規案件中的責任,有效維護各方合法權益,使貿易環節中的各方對此類問題加以重視;四是對少數心存僥幸,惡意逃漏檢的不法企業,加大處理力度,維護法律法規的神圣權威。(馬培原 吳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