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田新明 管 景)近日,湖北蘄春縣質監局執法人員檢查發現,某廣告公司為一家大型購物廣場安裝室外LED顯示屏時,使用的電源適配器等均無說明書、合格證、檢驗報告,并且沒有通過3C認證。以此為契機,該局對LED顯示屏的強制性認證、國家標準執行、產品說明書、合格證、檢驗報告等情況進行了一次專項檢查,少數產品未能過關。
LED電子顯示屏是信息技術設備,其產品質量要求很高。按照有關規定,LED顯示屏及部分配件需經過強制性產品認證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經營性活動中使用。并且,對其安裝要求也非常嚴格,安裝人員需要取得相應的資格證。
為了規范這一新興行業的經營秩序,蘄春縣質監局對涉嫌銷售安裝質量不合格LED電子顯示屏的行為,依法立案查處;對生產、銷售、安裝以及購買使用的企業和單位進行統一登記備案;并向消費者宣傳有關常識。《中國質量報》
田新明 管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