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紅河州人民政府出臺了《紅河州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獎補辦法》之后,近日,又制定出臺了《紅河州人民政府關于推行標準化工作“一崗雙責”制度的實施意見》(紅政辦發〔2010〕200號,以下簡稱《意見》)。至此,紅河州已正式將標準化工作創造性地融入到“一崗雙責”制度中。
標準化工作“一崗雙責”,是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領導干部和企業負責人在其崗位上,抓好業務工作和標準化工作的雙重責任制度。認真落實好標準化工作“一崗雙責”制度意義重大,有利于形成“齊抓共管,各司其責”的標準化工作新格局,建立“責任明晰,團結協作”的標準化管理機制。《意見》明確了紅河州各縣(市)人民政府、州標準化工作聯席會議18家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標準化工作“一崗雙責”制度的有關規定落實標準化工作職責,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保障措施,深入開展宣傳,對在標準化工作中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構成失職行為的,要追究其責任。
推行標準化工作“一崗雙責”制度,是增強紅河州各級領導干部責任意識,有效推進全州標準化工作發展的需要,是紅河州人民政府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推進“質量興州”戰略和標準化發展戰略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紅河州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的創新之舉。《意見》的制定出臺,將為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落實各級政府、各部門標準化工作職責,穩步推進全州標準化戰略的實施,促進紅河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發揮重要的作用。(云南省質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