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鄂州市聯合執法檢查組在市內抽查了三家石油液化氣站,對使用后待充裝石油液化氣瓶內殘留物進行了監督檢查,結果顯示:石油液化氣殘留物平均含量為0.12kg。
由鄂州市建委、物價局、質監局、工商局等部門組成的聯合執法檢查組對鄂州市民順石化燃氣公司、鄂州市藍光燃氣有限公司、鄂州市林鑫燃氣有限公司待充裝的150瓶石油液化氣瓶內殘留物進行了抽查,這次共抽查30瓶石油液化氣殘留物,檢查結果,上述三家充裝的石油液化氣瓶內殘留物平均含量分別為0.03kg、0.05kg、0.27kg,均未超過0.3kg。
通過這次活動一方面杜絕了欺詐消費者的不良商業行為,為市民用上放心氣提供了保障;另一方面讓老百姓切切實實體會到民生計量給大家帶來的實惠。(通訊員:吳東海)
吳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