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眼鏡是學生必備的學習用具,為了更好地規范眼鏡店的配鏡行為,防止配鏡過程中以次充好,讓學生配上舒適、合格的眼鏡,蘭州市質監局紅古分局于近日組織執法人員和計量技術人員對轄區內的眼鏡店進行了監督檢查。
檢查中,督查人員分赴各個眼鏡店進行監督檢查,主要檢查經銷者是否具有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的眼鏡生產許可證,查驗驗光單,或眼鏡的吊牌、模片上有無標注以XK開頭的10位數許可證編號以及藍白色“QS”質量安全標志。還查看了配眼鏡用的鏡片、鏡架是否有取得生產許可證的證明,以及驗光檢驗設備,包括電腦驗光儀、鏡片箱等是否貼有檢定合格標志,驗光、配鏡的人員是否具有上崗證等內容,執法人員針對不具備眼鏡配制條件的眼鏡店下達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對無證開展配制眼鏡業務的門店依法進行了處罰。在開展檢查的同時,檢查人員還向每個眼鏡店發放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等國家法律、法規,提高眼鏡店業主的法律知曉度。
長期佩戴質量不合格的眼鏡,不但對視力沒有幫助,而且會引起佩戴者頭暈、惡心、眼睛疲勞,甚至還會損害視力。質監人員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配眼鏡時一定要到正規的眼睛店,切莫圖便宜而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