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年來,強生系列嬰兒用品廣受信賴,擁有不錯的口碑和市場占有率。但在2011年底,受強生嬰兒洗發水“致癌門”的影響,相當一部分消費者已開始選擇其他品牌的同類產品。
2011年11月3日下午強生(中國)有限公司致函強調:“中國乃至世界各地生產銷售的強生嬰兒產品,不論哪種規格、哪種配方,也不論包含哪種成分,均經過中國以及當地監管機構嚴格審查并獲準銷售,并且完全滿足強生嬰兒品牌同樣的高標準的要求。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此前的發文也證實了我們產品的安全性。”
然而美國一家組織指其使用雙重標準,改良的新產品只在8個國家銷售,而含有毒致癌物質的洗發水仍繼續在中國、美國、加拿大等出售。
據悉,早在2005年,印度馬哈拉施特拉邦食品與藥物管理部門要求,美國強生公司取消部分產品的“嬰兒使用”標志,因為這些產品中含有對嬰兒有害的成分。2009年,中國國家質檢總局對強生(中國)有限公司生產的26種31個批次的嬰幼兒洗浴用品進行檢驗,結果顯示:嬰兒香桃沐浴露中的一個批次檢出含有微量的二惡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