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中國本土的化妝品,霞飛品牌曾家喻戶曉,它的創始人曹建華更是個傳奇人物,享有“中國美神”的美譽。然而近日有消息稱,由他一手創辦的上海家帝豪公司以 “消費養老”為噱頭、以高額返利為誘惑招收大量代理商的行為涉嫌傳銷,曹建華被警方帶走調查。
昨日,天府早報記者致電上海家帝豪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范女士承認,董事長曹建華協助警方調查確有其事。但范女士強調,董事長被調查與公司的經營模式無關,“是因為代理商的個人行為涉嫌傳銷”。
消費養老有傳銷嫌疑
2007年,曹建華開通“我愛我買”網站,以購買產品積分換養老為營銷方式,招募代理商。消費養老的核心是消費者購買企業的產品后,企業把消費者的消費視為對企業的投資,并按一定的時間間隔,把企業的利潤按一定的比例返還給消費者。
按照其規則,“消費養老計劃”分為兩種,分別為“消費養老計劃”和“消費養老(含十年養生)計劃”。其中,消費養老(含十年養生)計劃是指在“我愛我買”網站購買產品,每年消費的積分不少于48000分并提出申請,就能享受20%的復利回報率,累計十個有效消費年就能提現。如果不提現選擇繼續累積,則可享受12%的復利回報率,并在五個有效消費年后就能提現,如果繼續積累,再過五個有效消費年后仍能提現,以此類推。“我愛我買”網消費養老計劃參與名單顯示,2010—2011年度參與總人數為7965人。
工商提醒警惕傳銷變異
早在2010年下旬,天府早報《“上海家帝豪”假借電子商務涉嫌傳銷》一文,質疑該公司的消費養老模式涉嫌傳銷。“上海家帝豪”公司向全國招募代理商,即網絡店鋪的經營權;可分為三級代理、二級代理和一級代理;網絡店鋪的經營權可以繼承,也可以轉賣;公司有一種產品叫“美容寶”,每月消費180元,公司返40元,不取的話復利計息,這樣,消費該產品25年后,只要消費者年齡到了65歲,就可以一次性取回約53萬元養老金,而消費額不到這筆錢的十分之一;這筆錢作為養老金,每月可取總額的十分之八,一直到身故為止。
成都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傳銷與互聯網聯手,產生了許多不同于傳統法律規范的特點,市民要警惕變異的傳銷方式。該負責人認為,家帝豪的消費養老模式具有網絡傳銷的特征:代理商都要收取入門費;發展下線推廣市場;多層次計酬方式,這三點都符合《禁止傳銷條例》中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