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是蘋果豐收時果園卻一片蕭條
隋孟章在棲霞莊園街道馬耳旺村承包了30多畝果園,山坡上種滿了桃子、蘋果、黃金梨,但是今年的收成卻有些慘淡。“桃子大概有三四畝,到收獲時幾乎全爛掉了,黃金梨表光不好,很多都長了銹。”老隋說。
金秋十月,本是蘋果豐收的季節,在往年,老隋的果園里將迎來一撥又一撥的果商,然而今年卻冷冷清清。“我的蘋果園已經長蘋果的就有十幾畝,每年在家里等著客戶上門就行了,但今年聯系了好幾個客戶都沒有要的。”面對著十幾畝果園,本該喜悅的老隋卻顯得憂心忡忡。
“你看看這些蘋果,都是我剛從果園里撿回來的。”老隋的家門口擺了五六袋子蘋果,記者扒開袋子一看,一股霉爛味撲面而來,里面不少蘋果都爛了一大半。
17日上午,記者來到老隋的果園。果樹的枝頭上掛滿了蘋果,但個頭都很小,而且不少蘋果表面都有黑點。隨后,記者又來到了附近的另外一位果農的果園里。和老隋的果園不同,這塊果園的果樹葉子十分茂密,蘋果的個頭也明顯比老隋果園里的要大很多。
推介時說是生物農藥,使用后葉子全落光了
桃子、梨、蘋果同時出現病害,老隋懷疑跟他使用的農藥有關系。
“當時是3月份左右在棲霞開的推介大會,講得挺好的,還說是生物農藥,好多人都買了。”老隋說,今年他的果園還被作為示范園全部使用了易健興農(大連)生物制劑發展有限公司推廣經銷的“綠色農資黃金組合”,其中包括密肽霉素、氨基寡糖素、苦參堿、BT乳劑四種農藥的組合,農藥的生產商是大連奧德植保藥業有限公司。
“當時許諾用了他們的農藥組合后長出來的蘋果會比市場價每斤高出一塊錢左右,沒想到現在會出現這樣的情況。”老隋說,他的果園已經管理12年了,之前從來沒有出現過這樣的情況。
“一共打了5遍藥,到7月初的時候就發現開始落葉。”老隋告訴記者,“到8月底樹葉基本落光了,沒辦法提供養分,蘋果的個頭也不見長了。”今年他家的蘋果幾乎不見一級果,65、70級別的唱起了主角。
130多戶果農使用了同一種農藥,公司承諾賠償
果樹落葉、個頭很小、得病率高,和隋孟章的果園有同樣現象的有棲霞、牟平、福山、蓬萊等地的130多戶果農,共400多畝果園。
“今年7月初的時候生產商、經銷商到煙臺來查看情況,當時確定共有136戶果農受損。”楊礎鎮東劉家村果農劉選春說,這136戶果農都是使用了易健興農(大連)生物制劑發展有限公司推廣經銷的四種農藥,“公司提供的套餐服務,不光有技術,還有農藥,按照他們的說法,果農們只能使用這幾種農藥。”
據果農們介紹,經銷商在7月初到煙臺查看果園受損情況后曾經表示要進行賠償,但是一直沒有具體行動。到8月中旬,72戶果農自發組織起來到大連找經銷商以及生產商討要說法,劉選春就是其中的一員。
“根據當時協商的情況,生產商大連奧德先行支付200萬,經銷商易健集團支付150萬,款項打到一個公共賬戶,等評估結果下來后再進行具體賠付。”劉選春說,帶著生產商和經銷商的這個承諾,72名果農在大連逗留兩天后回到了煙臺。
據劉選春介紹,回到煙臺后,大連易健集團曾經提供了打款憑據,但是生產商大連奧德一直沒有打款。
今明兩年畝損失預計萬元以上
要想得到賠償先要定損,于是,棲霞果業發展局受大連易健集團有限公司和棲霞市使用該公司生物農藥的果農代表委托,在9月14日和17日派出5名技術人員到現場抽樣調查,對因使用該公司生物農藥的果園遭受的損失情況進行了技術評估。
“抽樣調查了16處套袋蘋果園、6處免套袋蘋果園。”當時參加調查的棲霞果業發展局技術人員史學功說,所調查的蘋果園早期落葉比較嚴重,落葉率從30%—85%不等,落葉原因主要是褐斑病和斑點落葉病。
在棲霞果業發展局的損失情況評估報告中顯示,免套袋紅富士蘋果樹發生爛果比較重,爛果率從10%—90%不等,爛果原因主要是輪紋病,部分果實是炭疽病腐爛;腐爛果及當時未爛果實果面霉污病、蠅糞病、黑點病等發生較重,病果率從65%到96%不等。套袋蘋果樹果實發生腐爛較輕,但霉污病、蠅糞病、黑點病發生嚴重,病果率從55%到98%不等。
在該評估報告的經濟損失估算中,套袋蘋果園今明兩年的畝經濟損失平均為13516.3元,免套袋蘋果園今明兩年的每畝經濟損失平均為16113.3元。
協商不成果農走司法程序
評估報告雖然出來了,但雙方還沒有達成具體賠償協議。“評估報告出來了以后不管是生產商,還是經銷商都沒做出進一步回應。”劉選春說,蘋果是季節性水果,時間長了,可能全部都爛在地里了,現場都沒了,維權恐怕更加困難。
“報告出來后曾經聯系過大連方面過來領取,但一直沒過來。”棲霞市果業發展局局長孫召文說,他們已將評估報告通過傳真方式寄了過去。隨后,記者根據果農們提供的號碼,聯系了曾經前來處理此事的大連易健集團的馬總,但是電話一直處于呼叫轉移狀態。
據了解,目前棲霞市已經成立了由公安、工商等多個部門組成的工作組對此事進行調查,果農們將通過司法程序解決此事。
頭條鏈接:新品牌別盲目用
近年來果農遇農藥危害的事件屢見不鮮。但事件發生后,在農藥鑒定、定損、舉證等環節存在的問題使果農面臨“維權難”。這種情形果農應該如何避免,如何維護自身的權益呢?
棲霞市果業發展局技術人員史學功建議,果農在選擇農用物資時盡量選擇自己熟悉的品牌,在試用新品牌時不能盲目。
那么一旦遇到這種問題,果農們該如何維權呢?“首先要到當地工商局報案,并在工商局協助下由質檢部門對農藥進行鑒定,鑒定事項包含成分、成分含量百分比等,以此確定農藥是否為假冒偽劣產品。”山東中亞順正律師事務所付磊律師介紹,一旦認定為假冒偽劣產品,果農就可以依據《民法通則》、《產品質量法》要求農藥的生產商或銷售商來承擔損失。同時如果農藥的生產商或銷售商銷售數額較大的話,還需承擔刑事責任。(齊魯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