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幫人找工作,或者借口與人談朋友,目的都只有一個:將對方騙至他們的傳銷窩點,然后強行要求對方加入傳銷組織。楊某等7名在大冶從事非法傳銷者,因非法拘禁判刑,最高獲刑二年十一個月,最低的獲刑一年八個月。
記者昨從市中院獲悉,7人分別來自云南、貴州和四川,最小的22歲。2012年4月27日,楊某等人謊稱為貴州人王某和李某介紹工作,月收入2500元,將兩人騙至大冶市內。當晚8時許,兩人被帶至大冶市東風路街道辦事處豐盛小區一出租房,剛進入房間就遭到傳銷團伙成員毆打,隨后被限制人身自由,被逼迫從事傳銷活動。
同年4月30日,該傳銷團伙成員謝某又以談朋友為名,將受害人陳某騙到大冶。5月9日下午,民警與社區干部入戶調查時,將三人解救,楊某等7人也被公安機關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