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發布了3.15典型案例。這次發布的案例是老年消費者投訴很嚴重的保健品質量問題。
成都市消協資料顯示, 2012年,成都市12315指揮中心收到消費者關于保健品的申訴共155件。投訴的內容,主要是商家把老年人聚集在一起,利用聽課、送禮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夸大宣傳,讓老年人認為吃了該保健品就能達到治百病的療效,高價購買保健品。
2012年5月30日下午,青羊公安局民警將一位白發蒼蒼的婆婆送到青羊工商局12315值班室。
老婆婆姓王,在街上收到某保健品的宣傳單,參加了某企業的健康咨詢會,購買了1.9萬元的保健品。回家后她發現該保健品和企業宣傳產品有差異。
青羊工商局工作人員從王婆婆處了解到,王婆婆住在成都東郊的一家養老院,身患癌癥的她病急亂投醫,在宣傳人員的誘導下,一時沖動,將存在銀行的養老錢取出,購買了保健品。
考慮到老人已是八十多歲,經濟狀況不好,行走較困難,該局工作人員立即安排專車接王婆婆一道前往經營者處調查了解情況。經過近一小時的調查調解,經營者最終退回王婆婆全部貨款1.9萬元。
針對這類問題,成都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特提出以下四點建議:一、要清楚認識保健品的屬性。保健品不能代替藥品。 二、要了解保健食品的原料和有效成分。三、選擇適合自己的保健品。四、要看清產品的包裝標識和說明書。購買時要認準保健食品標志和批準文號,仔細察看包裝上廠名、廠址、聯系電話、生產日期、有效期限等,并妥善保管購物發票和相關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