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萬里行從反傳銷聯盟了解到,有消費者舉報榮格科技集團,稱該公司以特許加盟連鎖、消費返利之名行傳銷之實,并且在市場運行過程中,不斷編織謊言制造騙局。收到多名舉報人的投訴信后,反傳銷聯盟舉報受理中心成立了調查組,對榮格科技集團的涉傳問題開展調查。經查,網絡上關于對榮格的質疑和曝光很多,并在多地被執法部門查處。
記者從榮格科技集團的官網了解到,榮格科技集團的前身是榮格公司,于1999年9月在深圳成立。公司官網的介紹顯示其公司的實力雄厚,不但涉足的領域多、產業鏈條完善,而且有強大的科研支撐。也許面對熟悉其內幕的知情者而言,其中的謊言甚多。而且榮格公司所采取的“特許加盟連鎖店+會員消費返利”相結合的運作模式,實際上是繳納入門費拉人頭發展下線獲取報酬的傳銷行為。
運作模式
2011年9月1日起,榮格公司推出了新的獎金制度,采用級差制。在調查過程中,據市場人員張某介紹,辦理會員卡消費,就可以終生累計,介紹的越多,享受的折扣就越多。獎金組成為:多層次零售實行銷售額累計,從優惠顧客月銷售500元以下讓利15%,500元以上讓利20%;月銷售達到員工級別,累計到3000元讓利23%,1萬元以上讓利26%;月銷售達到業務主管,累計到2.8萬元以上讓利29%,并封頂為一個層次;月銷售達到高級業務主管,累計到兩個2.8萬元以上讓利32%,3個2.8萬元以上讓利34%,6個2.8萬元以上讓利36%。
“榮格自用產品500元,復制6個人,我們的收入就超白領。”張某說,公司推行的是具有超前意識的全新消費模式——多層次零售模式。銷售人員可以得到15%的領導獎勵,經理以上員工可以得下級五代當月銷售額的3%。他舉例,第一個月自用500元,與6個人分享產品,大家都辦了會員卡,這樣就有3000元的業績,按照23%折扣,就可以收入690元。第二個月6個人再復制,就是36人,就可以銷售1.8萬元的業績,即使不賣1分錢產品也可以有540元的收入,當發展到第五代就有7776人,業績就是388.8萬元,可收入116640元。
涉嫌傳銷
深圳榮格的運營模式完全符合我國法律對傳銷的定義:
1、繳納入門費獲取資格:以購買商品名義繳納不等的費用獲取不同的級別后,便具備發展人員的資格。
2、拉人頭發展下線組成層級關系:在榮格的運營過程中,要求會員發展下線會員,并組成層級關系。
3、多層次計酬拉人頭獲取利益:在榮格發展的獎勵制度中,設置了業務銷售獎勵、領導獎、拓展津貼、福利津貼、分紅獎。
榮格公司的獎金制度是以加盟連鎖作為幌子,實際上就是一種涉嫌傳銷的行為。榮格公司不是直銷企業,也不具備開展直銷業務的資格,其獎金制度是一種多層次的團隊計酬,而且他們也是通過“拉人頭”來發展所謂的加盟連鎖的。
多地被查
據反傳銷聯盟調查組調查顯示,榮格公司在貴州貴陽、湖南岳陽、吉林長春、吉林白山、吉林龍潭區、河南等地出事。2006年上半年,貴陽市云巖區工商分局對深圳榮格公司“厄爾妮諾”化妝品系列傳銷窩點進行打擊查處;2007年四川眉山查處了以“深圳榮格”為名的異地傳銷組織;2009年四川德陽也打擊了以“深圳榮格”為名的異地傳銷組織,抓獲主要作案成員40余名,依法逮捕起訴28人,摧毀了該團伙在德陽市區、旌陽、廣漢、什邡境內的傳銷窩點和活動場所20余處(這兩起案件,據深圳榮格貼吧里的榮格會員發帖稱是有河南籍榮格經銷商明的干榮格,暗地里做異地連鎖銷售傳銷);2010年1月,長春市工商局直銷分局對多家榮格專賣店和銷售人員進行明察暗訪,他們的計酬方式明顯帶有傳銷性質,對其進行了罰款,責令改正;2011年9月7日,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出消息,吉林市工商局龍潭分局對榮格公司的傳銷行為立案調查,事后進行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