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江蘇省泰州市市場監管局接到某公司舉報,稱其購買了1700件醫用一次性防護服捐贈給浙江、江西等地的醫院。但院方收貨后反映貨不對圖、質量較差,不能用于醫院防疫一線,懷疑存在質量問題。接到舉報后,泰州市市場監管局第一時間安排專人對問題線索開展深入調查,發現該批防護服無中文標示、無廠名廠址,通過初步甄別為非醫用防護服,隨即對該批次防護服進行了抽樣檢驗。
2月17日上午,根據案件調查進展,泰州市市場監管局聯合泰州市公安局、泰州市檢察院召開案件三方聯席會,就檢測依據、案件定性、兩法銜接等內容進行了深入磋商,進一步確定了案件查辦方向。同日下午,泰州市市場監管局聯合泰州市公安食藥環偵支隊對當事人戴某進行詢問調查,并赴相關企業對調查情況進行了查證。經過近12個小時的連續調查,突破戴某心理防線,交代違法事實、違法經過。
經查,涉案人戴某從常某處購入1700件非醫用防護服準備投放市場(購入價100元/件,貨值170000元)。因疫情期間市場對醫用防護服的需求非常旺盛且貨源緊俏,其在朋友的介紹下,將非醫用防護服宣稱為醫用防護服賣給舉報人(銷售價210元/件,總額357000元),獲利187000元,并由舉報人捐贈給浙江、江西等地醫院。經過江蘇省特種安全防護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戴某所銷售防護服全部為不合格產品。
目前,該局對“戴某涉嫌以非醫用防護服冒充醫用防護服進行銷售案”立案調查,并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已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案件將進一步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