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規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為公共場所及個人做好消毒工作提供技術支撐,2月14日,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批準發布5項省級地方標準,并于同日實施。目前,這5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地方標準的發布在全國尚屬首次。
這5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地方標準分別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技術指南第1部分:公共交通工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技術指南第2部分:公共場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技術指南第3部分:集中醫學觀察場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技術指南第4部分:病例家庭》《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技術指南第5部分:防控人員》。
在標準制定過程中,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嚴格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疫情防控工作決策部署,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標準服務,及時開通標準助力疫情防控綠色通道,對相關省級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堅持隨報隨評隨立,快速立項審查審核發布,進一步釋放標準的創新力和契合力,彰顯標準的基礎性、引領性作用,確保疫情防控標準有效供給。
與此同時,山西省市場監管局還注重加強與省衛健委、省疾控中心的溝通協調,及時在標準申報資料準備、標準文本起草、標準信息查詢、征求意見等方面給予支持幫助,并創新工作方式,以視頻會議形式加班加點開展標準審查審核工作,加快標準制定進程,保證標準質量和標準的及時發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