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市場監管總局迅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部署,要求全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切實把防控疫情作為當前的重大政治任務,嚴厲打擊違規交易野生動物、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產品違法行為。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迅速行動,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從嚴從重從快查處了一批案件,切實維護了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有力保護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公開曝光第三批相關典型案例。
一、野生動物違規交易案例
1.江蘇省張家港保稅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涉嫌違規交易野生動物案
2020年2月3日,江蘇省張家港保稅區市場監管局在轄區內金港鎮農貿市場執法檢查中,發現金港鎮農貿市場水產某水產門市部涉嫌違規交易野生動物。現場查獲野生青蛙76只,重3.65公斤,售賣價格為25元/斤。經自然資源部門初步認定,現場查獲的野生青蛙疑似黑斑側褶蛙,屬于禁止捕捉獵殺的野生動物。張家港保稅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規定,當場查扣涉案野生動物,進行立案調查。目前,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2.湖南省桃源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涉嫌違規交易野生動物制品案
2020年2月7日,湖南省桃源縣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立即聯合縣林業局對該縣桃花路農貿市場曾某經營的門面及倉庫進行突擊檢查,發現曾某涉嫌違規交易“三有”陸生野生動物制品。現場查獲死體黑蛇條、野豬肉5斤、死體環頸雉22只、死體野兔1只、死體鷓鴣鳥2只。桃源縣市場監管局、縣林業局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規定,對沒收的野生動物制品進行了無害化填埋銷毀處理,并對當事人予以行政處罰。
3.湖南省綏寧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涉嫌違規交易野生動物制品案
2020年2月10日,湖南省綏寧縣市場監管局會同綏寧縣森林公安局、綏寧縣林業局對綏寧縣農家特產店執法檢查,發現該店涉嫌違規交易野生動物制品。現場查獲干七彩野雞3只0.945kg、干青蛙2.4 kg、干黃蛙12包、山羊半只0.98kg)。經查,該批野生動物制品案均沒有合法來源證明。綏寧縣市場監管局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規定,進行立案調查。目前,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4.江蘇省泰州市興化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涉嫌違規交易野生動物及制品案
2020年2月11日,江蘇省泰州市興化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戴南鎮工農路劉某經營的某餐飲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涉嫌違規交易野生動物及制品。現場查扣5條滑鼠蛇、2條烏梢蛇制品。經查,當事人已售出1條滑鼠蛇制品、2條烏梢蛇制品。興化市市場監管局依據《江蘇省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等相關規定,當場查扣涉案野生動物及制品,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5.四川省達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涉嫌違法生產銷售捕獵野生動物工具案
2020年2月14日,四川省達州市市場監管局在對全市網絡交易平臺進行定向監測中,發現一家名為“戶外夾套電媒裝備店”的淘寶店鋪涉嫌發布野生動物捕獵工具交易信息。達州市市場監管局聯合林業、公安等部門對淘寶店經營者李某實地經營場所進行了突擊檢查,現場查獲捕獵工具門架2幅、絆腳圈1幅、絆腳排6套、拍網1幅,用于制作捕獵工具的鋼絲條、鋼絲卷50余斤和活體七彩山雞3只。當事人現場無法提供馴養證明,涉嫌無證馴養野生動物。達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規定,查扣涉案捕獵工具和野生動物。目前,該案已依法移交公安機關。
6.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違規交易野生動物案
2020年2月21日,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管局在對沿街商戶執法檢查中,發現顓盛路220-222號商鋪涉嫌違規交易野生動物。現場查獲在售黑斑蛙60只共計2.92千克。經上海市綠化市容局鑒定,現場查獲的黑斑蛙系國家保護的“三有”陸生野生動物,同時也被列為上海市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閔行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等相關規定,沒收涉案野生動物并處罰款。
二、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產品案例
1.吉林省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寬城分局查處胡某等4人鏈條式銷售假冒醫用口罩案
2020年2月14日,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寬城分局接到長春市公安局線索移交函,稱胡某等4人銷售假冒偽劣醫用口罩,寬城分局立即組織執法人員進行檢查。經查,胡某以現金交易方式將2019年庫存假冒“華魯”品牌醫用外科口罩1.2萬只銷售給隋某,隋某、張某某、郭某先后通過微信朋友圈和網絡平臺向下銷售。過程中,4個當事人在4個非法銷售環節層層加價牟取利益,并形成完整的銷售鏈條。4名當事人鏈條式銷售總額達14.35萬元,共獲違法所得4.21萬元。寬城分局對胡某等4人銷售未依法注冊且假冒他人名義生產的醫用口罩和無證無照經營的違法行為,罰沒合計77.7萬元。
2.河南省漯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公安機關查處無證生產醫用口罩案
2020年2月5日,漯河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接到群眾咨詢,遂派執法人員對“漯河成英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開展調查。經查,“漯河成英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曾經取得過《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核準有效期至2015年4月9日,該企業原注冊地址目前已非“漯河成英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使用。經漯河市公安局協助,2月11日,漯河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聯合公安局食品藥品環境犯罪偵查支隊在某城中村一舉打掉生產銷售未經許可生產第二類醫療器械醫用口罩的存放窩點。現場共查扣大量成品、半成品以及生產設備。聯合核查組通過分銷嫌疑人的微信交易記錄,確認其已銷售17萬只同類口罩。公安機關遂即依法予以刑事立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3.江蘇省宿遷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制售假冒“3M”口罩案
2020年2月10日,宿遷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對市區某快遞網點進行執法檢查,現場發現假冒“3M”口罩2箱,共750只。經初步調查,該批口罩銷售方為某勞保用品經營部。宿遷市場監管局遂即會同公安部門對某勞保用品經營部突擊檢查。經查,經營部負責人韓某伙同其親戚邱某長期從事假冒“3M”產品銷售,貨值30多萬元。2月14日,根據其交待線索,宿遷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公安部門又搗毀位于宿城區的制假窩點,現場查獲大量口罩原材料、生產銷售票據、口罩生產噴墨機、鼻夾機、打閥機等原材料和生產設備。本案公安機關正在偵破當中。
4.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銷售假冒口罩案
2020年2月6日,蘇州市吳江區市場監管局接移交線索,反映一批假冒“飄安”口罩供貨來自吳江區。吳江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即在公安部門配合下調取監控記錄,發現1月24日凌晨有大型卡車進入當事人彭某小區并進行卸貨,數量巨大。2月14日凌晨,執法人員分赴揚州、常州、蘇州、昆山將多名當事人帶回審訊。經查,當事人彭某長期從事藥械銷售工作,在疫情期間共計采購了48萬只假冒“飄安”口罩用于銷售,銷售網絡遍布浙江、常州、昆山、常熟等地。因當事人涉嫌犯罪,目前已由公安部門進行立案偵查。而當事人彭某下線喬某因銷售假冒醫療器械,由吳江區市場監管局進行立案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5.安徽省滁州市全椒縣市場監管局查處銷售假冒“3M”口罩案
2020年2月2日,滁州市全椒縣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檢查發現某微信號銷售涉嫌假冒的3M口罩,且數量較大。市場監管局商請公安部門介入,通過技術分析鎖定違法嫌疑人的住所,將兜售假冒3M口罩的康某當場抓獲,并現場查獲假冒3M口罩共計3819只,假冒3M過濾棉4萬余片。經查,截至案發銷售金額已高達15萬元,涉案總貨值22萬元。因涉案貨值巨大,涉嫌犯罪,全椒縣市場監管局已將該案移送公安部門查處。
6.安徽省合肥市長豐縣市場監管局查處銷售無合格證明醫用口罩案
2020年2月1日,合肥市長豐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相關線索,對合肥市玉永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執法人員現場調取該公司入庫、出庫記錄,查實該公司從王某購進1500袋“飄安”醫用口罩。王某未向該公司提供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口罩產品檢驗報告或相關合格證明文件,該公司編造安徽木泉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作為供貨商。該公司涉嫌銷售無合格證明醫用口罩,長豐縣市場監管局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對其責令改正,沒收394袋口罩;罰款298500元。
7.北京市平谷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制售過期口罩案
2020年1月31日,接北京市平谷區峪口鎮坨頭寺村疫情防控檢查站人員反映線索,平谷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村民趙某家中查扣無紡布口罩41000只,織布口罩21600只。有關執法人員在昌平區又查獲無紡布口罩105500只,織布口罩700只,均為過期口罩。2月7日,4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近17萬只過期口罩黑窩點被連根鏟除。
8.天津市南開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無合格證明、無中文標識口罩案
2020年1月27日,南開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天津市新津大藥房有限公司進行監督檢查。現場查獲“樂點MASK”等4款未明碼標價且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中文標識生產廠廠名、廠址口罩480袋。經查,當事人已售出15袋。當事人的行為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第一、二項,《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第三條第一款所指違法行為。南開區市場監管局對新津大藥房有限公司作出沒收涉案口罩和違法所得以及罰款5.5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該局已對涉案口罩來源進行追查。
9.上海市嘉定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銷售不合格醫用外科口罩案
2020年2月2日,嘉定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上海金也實業有限公司通過淘寶網店銷售的口罩存在質量問題開展調查。經查,當事人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購進一批標注為“FACE MASK SURGICAL DISPOSABLE 50pcs”的口罩產品,通過網店以“醫用級防護”、“醫院同款”對外銷售。產品外包裝無任何中文標識。自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2月5日,該店鋪共計銷售197箱(39.4萬只),銷售金額50萬元。本案現已依法移送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調查處理。
10.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同安區市場監管局聯合查處涉嫌銷售“三無”口罩案
2020年2月2日上午,廈門市集美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反映網上銷售假冒口罩線索,集美區局執法人員循線追蹤、輾轉三地,會同同安區市場監管局及公安機關,在同安區西柯洪塘頭黃金工業園7號樓4樓倉庫現場查獲無任何中文標識的普通口罩共13箱、19160只,貨值28萬。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上述涉嫌三無口罩予以扣押。經查,涉嫌違法主體為譯春祥(廈門)科技有限公司。此案目前由同安市場監管局和公安部門進一步聯合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