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難題被背熟 創新潛能被扼殺
在五年級末、六年級初,學生和家長都進入了非常緊張的備戰階段。學而思、巨人等培訓機構專門建立了功能完善的“學生檔案”系統。檔案系統具有快速的信息傳達功能,因此,它們能夠組織全市范圍的會員學生舉辦若干次聲勢浩大的考試。幾乎所有參與培訓的孩子都多次參加這些“非正式升學考試”。各重點中學再針對考試成績及排名選拔參考學生,并再次通過培訓機構的信息系統通知被選拔考生和家長,舉行“自主招生考試”。各重點中學的“自主招生考試”錄取原則經由培訓機構以“免費咨詢講座”的名義向廣大家長和考生講解。聽過講座后,家長再次為學生緊急補課選報新的課外班。
另外,為了讓自己的孩子在眾多考生中脫穎而出,在“成功經驗”的示范效應下,許多家長為學生制作了精美的簡歷。簡歷里包括孩子的簡介、家長基本情況介紹、孩子所獲得的大大小小榮譽的證明復印件等。家長情況中還要說明工作單位、婚姻狀況等。據傳,離婚、再婚家庭的孩子是不能被某某最知名重點中學錄取的。理由是出身好、婚姻美滿的家庭才能夠培養出優秀的孩子來。這樣的“選報標準”又有幾分可信度?十一二歲的孩子,竟然可以有幾十頁、甚至上百頁的簡歷。直到學生收到心儀的學校錄取通知后,才能結束漫長而艱辛的“小升初”征程。新生入學前,培訓機構又拿出適應中考的培訓方案,通過讓學生“提前學習中學階段知識”、“跟隨上課進度復習”等方式提高學生的應試能力。學生在培訓過程中固然有可能提高考試成績,為中考打下一定的基礎。但是,也養成了“抄近道”、反復炒“夾生飯”的壞習慣,得出“一次聽不明白、掌握不到位,還有很多次回爐的機會”的錯誤經驗,不能養成“一次把事情做對”的良好品質。更為可惜的是,很多可以培養學生想象力、理解力、創造力的難題都被學生在多次重復的教學中“背誦、記熟”。由于很多學生都在“上輔導班”和“去輔導班的路上”,不上輔導班的孩子在假期很難找到可以一起玩兒的小朋友。為了不讓孩子太孤單,太無所事事,家長只好為他重新選擇課外班。在匆匆趕學的路上,孩子們失去了很多真正享受生活、發現自己興趣、培養自己專長的機會,寫作文更是“無米下鍋”、“閉門造車”,他們尚待挖掘的創新潛能也被悄悄扼殺。
D 培訓機構誰來規范
作為人口大國,我國通過考試選拔人才是非常必要的。“公平考試”是很多家境貧寒、志在高遠的孩子們實現人生理想抱負的最可靠、最公平的途徑。“考試”本身無錯,值得商榷的是方式方法。
從重點中學的角度看,“打造名校”的目標必須得到“提高和保持升學率、升入名校率”等具體指標的支撐。因此,爭奪“培養優質生源”、“爭奪優質生源”是它們的客觀需求。
從學生和家長的角度看,“升入一所理想學校,或者不要進入太差的學校”的愿望是非常普遍的。如此激烈的競爭,使得多數學生家長沒有辦法不投入其中。
目前,課外培訓機構是這一局面的最大受益者。競爭越激烈,它們越有更大的獲利空間。我最新聽到一位原學而思培訓經理提供的消息是,一個研究生畢業沒多久、比較受歡迎的“明星教師”可以拿到5萬元的月薪。幾名小有名氣的老師單獨辦個培訓點,就可以人均年收入過百萬元。其實,培訓機構因為待遇豐厚已經吸引了一大批名校畢業生,其中不乏清華、北大畢業的研究生。
受到獲利能力的吸引,除上述知名培訓機構外,大大小小的培訓機構層出不窮。它們具有辦公成本低、偷逃稅方便、容易藏身于北京市的民宅和辦公樓等優勢,一個畢業生的家長信息往往被數十家培訓機構掌握。更加令人擔憂的是,最近不少針對中考的培訓機構又推出“單科保滿分班”。宣講時明確暗示家長,機構與出題老師有密切聯系,能夠押題,在這種承諾的吸引下,課時費可達“10次課收2萬多元”的水平。
近年來,一些知名培訓機構的盈利能力已經引起海外投資機構的重視。它們通過風險投資、輔導海外上市等方式深入參與到這一“財富重聚”的游戲中,并成為財富分享的大贏家。在這里,追逐利潤的資本力量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課外班”的問題將會日趨嚴重。
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和學生家長,上述問題引發我對問題產生的根由及解決之道進行了一些思考。
首先,家長的教育理念不夠成熟,很容易被利用。因為缺少有效與孩子溝通的方法,競爭越嚴峻,壓力越大,家庭關系越緊張,彼此間越不能充分信任。目前,少數抓人眼球的所謂“狼爸”、“虎媽”之類的教育觀點,對家長的影響是很大的。然而,影響家長教育理念的很多“產品”出自商業機構,往往帶有濃厚的商業色彩,目的在于影響家長和學生長期依賴商業教育。家長需要教育,但“教育家長”的責任需要公共、客觀的機構去承擔。
其次,公立學校被要求為學生減負,尤其是公立小學甚至沒有升學壓力,學校的課堂質量很難保證,他們對孩子的升學缺少應有的影響力。家長只好尋求課外班的幫助。當然,減負和取消“小升初”升學考試的初衷是好的,本意是保證孩子的健康和公平教育權。但是,辛辛苦苦給學生減下來的學習時間,卻為課外班提供了大量的學生課余時間。而取消統一公開的升學考試,又為名目繁多的各種自主招生考試提供了條件。
最后,私立教育機構能夠發展壯大,有其自身的優勢和存在的價值,包括師資精良、授課形式靈活等等。但是,現在缺少一套行之有效的“教育產業監管措施”。它們的定價標準、開課科目及內容、推廣方式、宣傳內容,甚至報稅,都缺少有效的監管。
教育問題的影響面是多方位的,影響它的因素也是多元化的。作為一個家長,我認為,我們需要一套經過深入調查而制定、能夠不斷改良,并能真正有效監管教育產業發展的法律法規,用以規范“義務教育”之外的“補充教育”。讓產業化教育機構的經營行為有法可依、良性競爭。 (全文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