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記者 張巍華 實習記者 劉牧歌) 截至昨天,3歲的曉彤(化名)仍不能行走,需要父母幫助才能如廁。其母謝女士說,16日早上,她在慶豐包子鋪朝陽庵店購買了一杯外賣熱豆漿,未開封的豆漿灑在曉彤腿上。經診斷,其雙腿二度燒傷。謝女士質疑該店外賣豆漿封口不嚴。店方暫墊付給曉彤800元醫藥費,店長承認曾書面證明事故因封口不嚴所致,但需明確責任認定后,才能決定賠償事宜。
謝女士說,16日早晨6點50分左右,其丈夫駕車,行駛至三里河附近時,她看到慶豐包子鋪朝陽庵店在售賣早點,便下車購買了豆漿等外賣早餐。曉彤要喝豆漿,便直接動手握住豆漿杯口,“豆漿一下溢出來,特別燙”。謝女士回憶,豆漿燙到曉彤后,她下意識地松開杯子,整杯豆漿都灑到曉彤腿上。
事發后,謝女士帶曉彤來到北京兒童醫院和積水潭醫院治療。經檢查,曉彤大腿二度燒傷,燒傷面積達8%。
昨天下午,記者看到,曉彤右大腿被紗布包裹,左大腿內側皮膚脫落,雙腿不能彎曲。謝女士出示的燙傷曉彤的豆漿杯未完全閉合,可直接掀開塑料封口。事發后,慶豐包子鋪朝陽庵店出具書面證明,承認豆漿杯口未封好。
謝女士說,曉彤的傷情需觀察兩周后,才能確定治療方案。目前,他們夫妻留在家里照顧她。
謝女士希望慶豐包子鋪能承擔曉彤的醫藥費,遭到店方拒絕,“說是國營單位,因為程序問題,不能先支付醫藥費”。
慶豐包子鋪朝陽庵店的店長王先生承認店方曾書面證明杯口密封不好。但他同時表示,工作人員在售出豆漿時曾確認杯口已密封,“事情發生在車上,我們都沒看到”。
王店長稱,前天,他們已私人出資墊付800元藥費。因該店為國企,需待法律途徑確定責任,或經雙方協商后,再決定賠償事宜。在此期間,單位可派人陪同治療。
>>律師說法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稱,無論熱豆漿燙傷消費者是在店內還是店外發生,都屬于消費過程。如產品對消費者可能造成傷害時,生產商有義務在外包裝上進行相關的警示提醒。由于豆漿杯杯口沒有相應提示,并且雙方簽署了書面責任聲明,在孩子的搶救過程中,慶豐包子鋪應當積極承擔相應責任,履行賠償義務。在對孩子進行積極治療的前提下,雙方可以就醫藥費的問題進行協商解決,如果存在分歧,可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