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呼嚕憋死住院病人,患者家屬認為醫院存在過錯,于是將其告上法庭。11月16日,記者從合肥市包河區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受理一起醫療糾紛案,住院患者術后因呼吸困難而死,院方解釋為“打呼嚕憋死了病人”。
原告的丈夫李某年近六旬,于2008年5月16日入住省立新安醫院,準備進行前列腺增生切除手術。手術前,在其家屬的要求下,醫院對李某進行了全面檢查,并于5月29日進行正式手術。但是據起訴書中稱,患者手術后不久即發生呼吸困難,經搶救后渡過危險,但此后,又先后發生數次呼吸困難,直至“呼吸衰竭而死亡 ”。由于親屬對李某的死因提出了質疑,醫院告知其親屬,患者系“中樞性呼吸暫停綜合癥”,所以打呼嚕時容易中斷呼吸,而導致死亡,這是“難以預料和防范” 且“無特效治療藥物”的疾病,與醫院無關。原告認為醫院的解釋既缺乏充分依據,也相互矛盾,這是院方在推卸責任。
原告在起訴書中稱,其丈夫的死亡與正常的前列腺增生手術切除沒有必然的聯系。但是在事件發生期間與之后,醫院沒有與家屬進行坦誠的告知與溝通,并如實、全面地陳述原由,這是對死者的不尊重,也是對其親屬的進一步傷害。被告作為專業的醫療機構,應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