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記者 陳珍妮 報道
一次性筷子保質期最多4個月,過期筷子會產生致癌物。如何防止“毒筷子”入口?市人大代表王文杰將于市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召開期間提交書面意見,建議:小商品市場禁止一次性筷子出售,供應網點由政府嚴格審批、嚴格把關。
小商品批發市場筷子質量堪憂
“大部分顧客都選擇使用一次性筷子替代普通筷子,對餐廳的消毒并不信任,認為一次性筷子更衛生,目前全市中低端餐飲業對一次性筷子的需求量很大。 ”王文杰代表在暗訪中發現,目前中低端餐館的一次性筷子主要來源于小商品批發市場。
王文杰代表對本市一些小商品批發市場進行調查,發現一次性筷子質量堪憂。 “三無”筷子橫行——沒有標注保質期、外包裝上沒有標注商標、企業名稱和生產地址,而這樣的典型“三無商品”,很有可能就出現在老百姓常常光顧的餐桌上。
國家質檢總局在2006年就有明確規定,一次性用品最小包裝單元上應當對產品保質期有標注。經消毒的一次性筷子保質期最多為4個月,沒有保質期或過保質期的一次性筷子,會出現異味,容易發生霉變,孳生黃曲霉素等致癌物質。
提供不符標準餐具、飲具將獲罰
“食品安全重要,一次性筷子也同樣重要。”王文杰代表認為,目前對一次性筷子生產企業和流通領域的監管力度仍然不夠,立法上存在“模糊地帶”。
《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 (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就在本月剛剛提交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進行“一審”。
對于餐具、飲具安全,草案第十條規定 “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符合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的餐具、飲具。”法律責任方面,第四十七條規定中明確 “餐飲服務提供者向消費者提供不符合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的餐具、飲具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
盡管有明文規定,不少代表在審議時仍然提出了和王文杰代表相似的擔憂。大多數顧客不會檢查一次性筷子的保質期,而監管部門“集中式”的檢查難以形成長效。
政府把關供應網點加強監管
目前,王文杰代表已經完成這份名為 《關于進一步加強對一次性筷子生產、流通的監管,確保百姓身體健康的書面意見》的書面意見,準備帶到本次人代會。他在書面意見中提出 “設想”:今后,一次性筷子的生產企業也要實行嚴格的產品質量安全標準,也就是QS強制標準。
防止“毒筷子”入口,就要從源頭上控制。他建議:小商品市場禁止出售一次性筷子,在本市設立一次性筷子的供應網點,由政府嚴格審批、嚴格把關。 “讓市民能夠使用‘放心筷’,鼓勵市民減少或者不使用一次性筷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