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實習記者劉乃榕)原以為在超市買的是北京稻香村元宵,后來才發現是河北玉田產的。市民姚先生質疑,超市方售賣元宵時未明示產地易誤導消費者。昨天,法寶超市承認,將外地稻香村元宵寫成稻香村元宵系超市方失誤,如給顧客造成誤解,超市方愿退款或賠償損失。
市民姚先生稱,前天上午,他去法寶超市買元宵,在店內標注“稻香村元宵”處買了一斤多元宵。結賬時,他意外發現,這是河北廠商生產的。“我要買的是北京稻香村,給我的是河北產的,這不是誤導消費者嗎?”姚先生氣憤地說。
昨天,記者相繼來到法寶超市光華路店和西直門店,在兩家店入口處,醒目的特價信息位置上均標注著“稻香村元宵”。在元宵銷售區,裝元宵的禮盒上寫著“稻香村(玉田)食品有限公司”。記者詢問幾位挑選元宵的顧客,他們均稱,未注意禮盒上的產地信息,以為此處在售賣北京稻香村元宵。
對此,北京稻香村表示,北京稻香村元宵只在稻香村專賣店內銷售,不進任何商場超市。北京稻香村是元宵類稻香村商標的持有人,目前未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使用。如發現有使用稻香村元宵類商標,擾亂市場、欺騙消費者的行為,北京稻香村將訴諸法律。
稻香村(玉田)食品有限公司趙經理表示,自己在包裝上未單獨使用“稻香村”三個字,且也有自己的注冊商標,禮盒上標示的也是公司名稱,不構成侵權。
法寶超市銷售開發部經理韓女士表示,寫為“稻香村元宵”確實是超市方的失誤,如給顧客造成誤解,超市方愿足額退款或賠償損失。昨晚超市方已緊急制作牌子,統一標注明“稻香村(玉田)元宵”,并會統一價簽和購物小票。
>>鏈接
多地“稻香村”并存商標侵權糾紛頻發
上世紀80年代,河北保定稻香村率先注冊“稻香村”糕點產品類的商標,隨后授讓給蘇州稻香村、北京稻香村,從而形成各地多家稻香村并存格局。關于“稻香村”侵權和商標糾紛此起彼伏。2007年,蘇州稻香村公司對外宣布其為稻香村商標的專用權人,并對一些涉嫌非法使用稻香村商標的企業提起了訴訟;2008年,北京稻香村曾向媒體發聲明稱,“稻香村”是中華食品文化的寶貴遺產,商標問題是歷史形成的,所有有權使用“稻香村”商標的企業都應該自覺維護“稻香村”的整體形象,共同做大做強“稻香村”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