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記者 史冊 實習記者 呂爽) 去年底,在新發地市場經銷調味品的王先生從四川成都進了一批貨,產品到店后卻發現,這些調味品的生產日期均標注為今年1月和2月。要求退貨遭拒后,王先生向工商部門舉報此事。目前北京、成都兩地工商、質監部門已介入調查。
>>經銷商“早產”調料退貨難
據王先生介紹,去年12月31日,他們公司從四川御香寶調味品有限公司進了27箱調味品,包括14箱“御米油脂”和13箱“鮮香王”調味粉。今年1月5日,這批產品運抵北京。當月28日,店員清點時發現,這些“御米油脂”的生產日期標注為2011年2月25日,“鮮香王”調味粉的生產日期則標注為2011年1月16日。
前天,王先生向記者展示了這批“早產”調味品。在他出示的“四川御香寶調味品有限公司銷售清單”上,這批產品的出廠日期為2010年12月31日。
王先生說,發現問題后,他曾多次聯系生產廠家要求退貨,均被對方以“日期印刷錯誤”為由拒絕。“他們還給我出主意,說這些產品放到2月25號以后再賣就沒問題。”王先生說,生產廠家堅稱產品絕對沒有質量問題。
“誰知道這批產品是什么時候生產的?誰知道有沒有別的質量問題?萬一消費者吃出問題怎么辦?”王先生說,對方的態度讓他很失望。
>>生產廠家操作不當印刷出錯
前天,記者以王先生所在公司店員身份致電四川御香寶調味品有限公司。一名黎姓負責人表示,公司新進了幾臺印刷設備,員工不會使用,導致產品生產日期印刷錯誤。
“這批產品是去年12月份生產的,保質期18個月,到明年6月才到期,絕對不會有質量問題。”該負責人拒絕退貨,并拿出兩個解決方案:要么換貨,“給你們換幾個好賣一點的產品”;要么再發幾箱產品過來,“不要錢,算作賠償”。
“這批貨放到25號就能賣了。退貨的話你們掙不到錢,我們也掙不到錢。”該負責人在電話中說。
>>質監部門入廠查獲問題產品
昨天上午,豐臺區工商分局市場科工作人員接到王先生舉報后前往新發地市場了解情況,并向成都市新都區工商局發出協查函。
成都市新都區工商局消保科唐科長昨天在電話中表示,接到協查函后,他們找到四川御香寶調味品有限公司及其總經銷商,對該公司生產設備和產品進行了檢查。唐科長表示,四川御香寶調味品有限公司具備工商營業許可證。由于產品是在經營環節出現問題,并非消費環節的消費者投訴,所以北京的經銷商要想退貨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唐科長說,他們已將此事轉交當地質監部門做進一步調查。
據成都市新都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大隊工作人員介紹,昨天下午,他們前往四川御香寶調味品有限公司檢查,查獲56箱存在同樣問題的產品,目前已對此立案調查。
該工作人員表示,生產廠家偽造生產日期的行為已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該公司負責人已經到質監部門接受調查,具體情況有待進一步調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