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記者 劉妍報道 (2009年7月22日)
本報訊 7月21日,中消協發布消費警示,呼吁警惕“第E鏡”騙局。記者就此事詢問省消協,得到的回復是,截至目前,省消協尚未收到“第E鏡”的相關投訴。
今年2月以來,陸續有媒體對“第E鏡”的虛假宣傳行為進行曝光,中消協開始收到有關“第E鏡”的舉報。在網上,關于“第E鏡”的投訴材料也不鮮見。
“學生第E鏡,看書越多,視力越好”,這是第E鏡產品的宣傳語之一,在有關“第E鏡”的宣傳品上,隨處可見對其神奇效果的表述。為證實其效果,“第E鏡”宣傳頁面上羅列了多位被其“治愈的顧客”,但是,他們要么是“某高科集團員工”,要么是難以印證的“個體從業者”等模糊面孔。
據了解,學生“第E鏡”又名“近視回歸鏡”,生產廠家是陜西某科技有限公司。其宣傳有大量不科學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以及有效率的內容,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在國家藥監局發布的違法醫療器械廣告公告匯總中,“第E鏡”也位列其中。
針對“第E鏡”的虛假宣傳問題,提醒廣大消費者,特別是學生家長擦亮眼睛。
我國《廣告法》第十四條規定: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在宣傳上不得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不能含有說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不得與其他藥品、醫療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較;不得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或者專家、醫生、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因此,凡是帶有法律禁止內容的廣告,一般都帶有欺騙性。
“第E鏡”問題一覽>>>>
以子虛烏有的“國際專利”做幌子
“第E鏡”宣稱擁有“國際知識產權中心”頒發的證書,而經多方調查,始終找不到國際知識產權中心這個組織。
用已終止的“國內專利”當招牌
該商家在“第E鏡”的許多宣傳資料及其網站上,均宣稱擁有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實用新型專利證書”。據調查,該證書的實用新型名稱是“近視回歸鏡”,且“近視回歸鏡”的專利已經在2002年12月因未繳足費用被終止。
違法使用“頂級專家”形象
在“第E鏡”的店堂廣告及宣傳資料中,發現有國內頂級專家對“第E鏡”的評價,但專家的家屬明確表示:“父親今年已經90多歲,兩年多以前就已經患了老年癡呆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