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從湖北省南漳縣消委會辦公室獲悉,經過五個多月的艱難尋覓,該縣工商局和消委會終于將推銷按摩床致人病情加重損失數萬,又異地隱匿的商家找到,并最終促成經營者與消費者達成和解協議,幫助消費者挽回損失12950元。
2008年7月,家住南漳縣城關鎮某社區居民陳某,年近50歲,因患有比較輕微的頸椎病,經人介紹,參加了東北來的朝鮮族人崔某在南漳城內開辦的按摩俱樂部。治療過程中,崔某聲稱該按摩床適用于頸椎、高血壓、風濕關節炎、腰椎間盤突出癥等疾病的輔助治療,購買使用后,如果無效可以退款。見商家信誓旦旦,出于治病心切,陳某花12950元購買了一臺溫熱治療床在家治療,并按照崔某的要求,每天使用三次。連續使用三個月后,感覺頸椎病有些加重,找到崔某咨詢,被告知“這是好轉的反應”。隨后陳某按照崔某介紹的方法繼續治療。后來由于病情繼續加重,不能下地行走,經襄樊市第一人民醫院檢查,診斷為:5-7節椎間盤向外突出…,建議手術治療。經手術置換2節頸關節,疼痛消失,后恢復正常,花費醫療費8萬多元。
出院后,陳某一方面對自己病急亂投醫的草率舉動后悔不已,另一方面又對經營者夸大療效的宣傳感到氣憤,打算要求崔某退還12950元購床款,多少挽回點損失。可就在陳某去找崔某時,卻被房主告知崔某已于今年年初退房搬遷到外地經營。陳某隨即于2009年3月14日投訴到縣工商局及消委,要求討個說法。
接到投訴后,縣工商局、消委立即對陳某反應的情況進行了核實,證實崔某設立的醫療器械經營部確屬廠家授權代理,也經過縣藥監和工商部門核發了相關證照,是一家正規經營單位。但崔某于2009年2月8日晚退房后,將未售出的醫療器械以及生活用品全部搬遷外地,下落不明。
為了盡快找到崔某,縣消委會采取多項措施,一直沒有放棄努力。直到8月下旬,才通過一名原在崔某手下打過工的員工的妻子,獲取了崔某的聯系方式,得知其已經轉移到湖北西南的一個縣城,改做其他品牌的醫療器械生意。縣消委同崔某電話聯系,確認了銷售給陳某按摩床的事實,并將陳某的訴求轉告崔某,要求崔某到南漳縣消委協商處理,但崔某卻以種種借口企圖推脫。
針對崔某的消極態度,縣消委再次耐心做其工作,并強調:崔某是個體工商戶,依法應當承擔無限責任,即使不再代理這一品牌的醫療器械,但對其過去的承諾仍然要兌現,并依照有關規定承擔先行賠償責任。如果崔某拒絕配合處理該投訴,縣消委將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甚至將相關資料函告崔某現所在經營地的消費者組織,請求協助處理。
10月中旬,崔某終于答應委托經營原品牌按摩床的襄樊代理商全權處理。一個月后,代理商與陳某達成了提走按摩床,退還購床款12950元的協議。(湖北省南漳縣工商局 敖光東 胡祖雄)
敖光東 胡祖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