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0日上午9:30,江蘇省泰州市高港區私營業主馬明一手拿感謝信,一手拿錦旗找到高港區質監分局執法人員,滿懷感激之情地說:“感謝區質監分局,感謝質監執法人員。”
2009年9月10日上午,高港私營業主馬明匆匆來到高港區質監分局稽查大隊,稱購進一批茅臺酒外出辦事急用,懷疑有問題,請求質監分局幫助鑒別真偽。據介紹,投訴人不久前從姜堰某公司購得27瓶53°的飛天茅臺酒和一瓶貴州茅臺酒15年陳釀,貨值共計一萬八千四百元。在與同行閑聊中發現自己購進的這批茅臺酒價格偏低,感覺有貓膩。多次與姜堰經銷商交涉,但經銷商態度曖昧,最后干脆連電話都不接了。馬明感到維權無望,這才找到高港區質監分局請求幫助鑒定該批茅臺酒的真偽。
高港質監分局對此高度重視,局負責人要求承辦人員迅速組織專家進行鑒定,在確認假冒的情況下,要將消費者的賠償問題優先辦理,同時要會同姜堰質監局聯手辦案,嚴懲售假分子。分局稽查大隊專程將貴州茅臺酒廠專職打假人員請到高港,經實地鑒定該批28瓶茅臺酒全部為假酒。高港質監分局在對該批以假充真的茅臺酒實施登記封存的同時,及時與姜堰質監局取得聯系,并將該售假案移送姜堰質監局進行立案查處。2009年12月9日,經過高港、姜堰兩地質監部門的共同努力,私營業主馬明終于從姜堰某公司拿到兩萬元假酒索賠款。拿到索賠款后馬明十分激動,自發組織親朋好友來到高港質監分局表示感謝,這才出現2009年12月10日上午的一幕。(通訊員:唐宏明)
唐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