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制售假冒商品,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深市監經處〔2009〕光1號),對深圳市康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明分廠作出處罰,沒收銷毀假冒商品并罰款人民幣100,000元整。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當事人:深圳市康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明分廠;注冊號: 4403061236332;字號名稱:深圳市康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明分廠;經濟性質: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孟康;經營場所:深圳市寶安區公明街道田寮村東方建富怡景工業城B4棟4樓C ;經營范圍:PE塑料瓶、PET塑料瓶、PE瓶蓋的生產和銷售,塑膠原料、塑膠制品的銷售。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需前置審批和禁止的項目);經營期限:自2006年7月27日至2011年7月27日。
經查明,當事人購進食品膠囊顆粒后裝入塑膠瓶中,未經權利人授權,于2009年8月2日在瓶身上貼上印有權利人廠名、廠址的包裝標簽準備對外銷售,還未售出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于8月17日查獲并依法扣押,涉案假冒偽劣商品總值共計人民幣72082元。
以上事實有實物、照片、詢問筆錄、現場檢查筆錄、報價清單及鑒定書等證據材料為證,當事人亦供認不諱。
當事人制售假冒他人廠名、廠址商品屬《廣東省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條例》第七條第(四)項規定之假冒商品,其行為違反了《廣東省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條例》第三條之規定,構成制售假冒商品違法行為。依據《廣東省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建議作如下處罰:
一、沒收下列假冒商品: 1、康納斯銀杏孢子粉軟膠囊(500mg*100粒/瓶)24瓶,2、康納斯卵磷脂膠囊(1000mg*100粒/瓶)24瓶,3、優力蘆薈軟膠囊(500mg*100粒/瓶)12瓶,4、優力牛初乳軟膠囊(500mg*100粒/瓶)12瓶,5、優力大豆卵磷脂(1000mg*100粒/瓶)12瓶,6、優力深海魚油(1200mg*100粒/瓶60瓶),7、康納斯卵磷脂膠囊(1000mg*300粒/瓶)24瓶,8、康納斯液體鈣(1100mg*100粒/瓶)192瓶,9、康納斯卵磷脂(1000mg*200粒/瓶)12瓶,10、歐麗雅糖尿康(500mg*100粒/瓶)12瓶,11、歐麗雅明目精(500mg*100粒/瓶)24瓶,12、歐麗雅袋鼠精(500mg*100粒/瓶)24瓶,13、歐麗雅珍珠粉膠囊(400mg*60粒/瓶)24瓶,14、歐麗雅銀杏(500mg*100粒/瓶)12瓶,15、歐麗雅天然B族(800mg*100粒/瓶)12瓶,16、歐麗雅蜂王漿(500mg*100粒/瓶)24瓶,17、歐麗雅前列康(500mg*100粒/瓶)48瓶,18、康納斯蜂膠(500mg*100粒/瓶)60瓶,19、康之源天然維生素E(500mg*30粒/瓶)80瓶,20、康納斯月見草軟膠囊(500mg*100粒/瓶)12瓶,21、妮維爾可深海魚油(1000mg*100粒/瓶)864瓶,22、妮維爾可卵磷脂(1000mg*100粒/瓶)480瓶,23、妮維爾可蜂膠軟膠囊(100粒/瓶)384瓶,24、妮維爾可糖尿康(100粒/瓶)192瓶,25、妮維爾可前列康(100粒/瓶)96瓶,26、妮維爾可苦瓜素(100粒/瓶)96瓶,27、妮維爾可羊胎素(100粒/瓶)192瓶,28、妮維爾可葡萄籽(100粒/瓶)192瓶,29、妮維爾可異黃酮(100粒/瓶)192瓶,30、妮維爾可維生素E(100粒/瓶)288瓶,31、妮維爾可膠原蛋白(100粒/瓶)96瓶,32、妮維爾可甲殼素(100粒/瓶)288瓶,33、妮維爾可褪黑素(100粒/瓶)192瓶,34、妮維爾可深海魚油(200粒/瓶)192瓶,35、妮維爾可卵巢保養(100粒/瓶)192瓶,36、康之源蜂膠(500mg*100粒/瓶)48瓶,37、優力葡萄籽(500mg*100粒/瓶)12瓶,38、優力蜂王漿(500mg*100粒/瓶)12瓶,39、康之源排毒纖體膠囊(500mg*100粒/瓶)12瓶,40、康之源葡萄籽(500mg*100粒/瓶)12瓶,41、外包裝標簽4箱;予以銷毀。
二、罰款人民幣100,000元整。限當事人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上述罰沒款繳至深圳市財政局(開戶行:深圳發展銀行總行營業部,帳號:11002869304001,罰款代碼:1200002999)。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決罰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或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