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記者 胡曉) 設立一家公司不到10個月,李治明就將公司變成了自己實施犯罪的“最佳場所”,與自己的“員工”在這里多次從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罪行。昨日,渝中區法院一審判處“渝中區惡勢力”首領李治明有期徒刑16年。
他都干了些啥?
抽逃出資
2008年3月,李治明通過賀某向他人借了100萬人民幣,存入專用的驗資賬戶。3月18日,憑著這筆錢,創業者公司順利得到了營業執照。3天后,李便將錢還給了別人。
非法拘禁
2008年六七月的一天,李治明借口被害人黃某為其購買音響騙了他6000元,于是指使劉旭、張成萬等人在自己公司辦公室內,毆打、威脅、拘禁黃某,取得5000元。
敲詐勒索
2008年9月,秦某向李治明借款20萬元,并以自己的寶馬車做抵押。但李治明實際只給了16萬。秦某連本帶利還給李17.6萬元,但李治明卻強迫秦某將寶馬車贈與他人。
故意傷害
2008年10月14日下午,李治明伙同顏強、陳龍等人在渝中區一公寓內,毆打、捆綁劉某。李治明還將裝滿不明液體的注射器扎入劉的左邊鎖骨。
尋釁滋事
2008年10月22日,李治明伙同多名社會閑散人員到渝中區鵬翔公司,因為瑣事,李掏出隨身攜帶的鋼珠槍用槍托敲打公司人員李某的頭,使其頭皮裂傷。
法官詳解為何不“涉黑”
檢方起訴該案“涉黑”,但最終法院判決時沒有認定。昨日,承辦法官介紹,被告人所實施的行為不完全具備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四大特征。
組織特征:該團伙人數較少,其余很多被告都是臨時邀約,與李治明不認識,并不接受該組織的領導和管理。因此,不符合“組織結構較緊密、人數較多、有較為嚴格的組織紀律”等特征;
經濟特征:該團伙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從事強索債務、敲詐勒索等方式獲取非法經濟利益,基本符合涉黑犯罪特征,但較弱;
行為特征:實施了多次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基本符合涉黑犯罪特征;
最本質的非法控制特征:李治明等人雖采取暴力、脅迫等手段,但并沒造成重大影響。
重慶市所有重大“涉黑”案
春節前將全部審結
元月5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大法庭燈火輝煌,龔剛模、樊奇杭等34人“涉黑”案在這里開庭審理。“黑老大”龔剛模、樊奇杭被指控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非法經營等九宗罪。龔剛模、樊奇杭萬萬沒想到,自己精心策劃的愛丁堡槍擊案,竟成了重慶打響“打黑除惡”專項斗爭的第一槍。
據市委政法委統計,截至今年1月3日,“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共抓獲“涉黑涉惡”人員3193人,凍結、扣押、查封涉案資產21.746億元。
截至1月3日,檢察機關批準逮捕涉黑人員565人,提起公訴涉黑案件31件534人,一審開庭審理26件417人,已宣判20件304人;二審受理涉黑案件10件154人,已宣判6件71人。陳明亮、陳坤志、岳村、黎強、王天倫等一批涉黑涉惡團伙受到法律的嚴懲。
今年春節前,我市所有重大“涉黑”案件將全部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