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郴州市蘇仙區人民法院陳江生法官在監督完“清華陽光”的工作人員將原告李某老人家的問題熱水器拆除后,一場長達兩個半月的熱水器糾紛在向法院起訴后短短8天內得到了徹底解決。
2009年10月15日,郴州市三中一退休教師老李到“清華陽光”郴州總代理商處購買了一臺太陽能熱水器。工人到老人家中后直接就進行了安裝,后來發現機器編號與外包裝不一致,既沒有說明書又沒有保修卡,控制器還是舊的。老人多次前往代理商處交涉,代理商隨后也多次上門進行處理,除了熱水器沒有更換外,其他都按老人的要求做到了,并承諾會予以保修。但老人怕上當受騙,怕以后不能兌現,一定要更換編號一致的熱水器。在工商局多次調解無效后,2010年1月5日,老李一紙訴狀將“清華陽光”郴州總代理商告上法院。
蘇仙區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及時了解案情、調查和收集相關證據。承辦法庭多次上門協調,分別對雙方開展調解工作,13日終于促成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由被告何盛金當場退還貨款,自行拆除已安裝的熱水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