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記者 黎秋玲
網民網絡“曬黑”漸成潮流,催生大量“維權”、“打假”網站
如今,很多市民除了打12315投訴、跟商家據理力爭外,還將日常消費不平之事“曬”上了網。由此,也衍生出大量萬里行站。
但記者調查發現,不少網站以“維權、投訴、打假、315……”為域名,但其實并非政府部門主辦。雖然這些網站也起到曝光不法商家的作用,但個別網站卻借曝光之名涉嫌詐騙牟利。網友的發帖“曬黑”,卻成為部分網站以這些資源與商家談判牟利的工具。
商家投訴
網站以曝光為名要錢
“我是北京XX質量萬里行的,有篇報道稱你們公司的鞋含致癌材料,我們將轉載到網上去,你看怎么樣?”近日,廣州某鞋企老總何先生就向本報記者報料稱,有萬里行站以登載該公司的負面報道為名對他進行敲詐勒索。
何先生告訴記者,上月底,媒體曾刊登了廣州市質監局的一個抽查報告,里面提到他公司的粘膠皮鞋含有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屬于不合格產品。結果公布后,他們認真整改,已經合格了。
然而,就在前幾天,自稱北京某質量萬里行的人對他說,“我們要轉載刊登這篇報道。”
要轉載怎么不去找報社,反而找到企業?
何先生與他們接觸后才知道,對方的意思是讓他“花錢消災”,想以此來敲詐勒索。
業內爆料
投訴成網站經營資源
“不管什么投訴,都可以放在我們網上。只有投訴多起來,才能形成影響力。”據某萬里行站工作人員余先生說,網友投訴是萬里行站的主要線索和資源,也是網站獲取利潤的基礎。
一名網絡從業人士介紹,有的小萬里行站會拿投訴直接找商家私了,謀不義之財;封了再做過一個,“反正兩天能做好一個,成本也就50至100元錢。”另有一部分網站是先注冊一個名為科技或網絡的公司,或掛靠一個職能部門,再開通網站。通過網站進行造勢、“借力”,獲取一定的經濟收益。
蘇寧電器深圳一家分店的店長丁洪光告訴記者,事實上,利用消費者投訴進行敲詐的事情他也遇到過,“蘇寧當然非常注重消費者的投訴,但對他們利用不實的投訴報道進行敲詐勒索肯定不會理睬。”
記者調查
眾多“曬黑”網站未備案
“青島XX公司是騙子”、“XX電子經銷商服務極差”……記者昨日打開一個冠名“中國315投訴維權”字樣的網站,首頁刊登了大量網友的投訴。網頁上,絕大多數帖子對商家指名道姓。
“目前國內做消費維權投訴的網站至少有300家,不少網站每年收到的投訴量都過萬。”昨日,根據資深網絡從業人士指引,記者通過搜索引擎敲入“315萬里行”后,發現馬上出現了四五百個相關域名。這類冠以“維權”、“投訴”的網站,基本上包含了所有類型的商家,并設置了各個類別的投訴窗口。
而記者查詢和電話求證后發現,極少萬里行站屬純公益性,多為公司化運作,有其特殊的盈利模式。
事實上,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第292號令)等相關法律法規,凡是在中國境內開設和運行的網站必須在工業與信息化網站(工信部官方網)上進行網絡內容提供商備案操作。然而,記者在工信部網站上進行查證時,發現諸如“中國315萬里行”、“315中X網”、“315投訴X線”、“中國焦點X訪”等10多個網站均未備案。
現實的尷尬
投訴多時毫無結果發帖曬黑才得解決
新快報訊一位支持網絡“曬黑”的市民李先生對記者說,因為正規渠道、傳統投訴維權方式有成本高、程序復雜等諸多局限,才導致更多被忽悠的消費者選擇了網絡。“有一次被商家欺騙后,找商家、廠家據理力爭無果,打了很多電話投訴都沒結果,我就直接到網絡上發帖,最起碼讓別人也了解我的消費經歷。結果,這個帖子回復者很多,后來廠家反而很快聯系我,就得到解決了。”
李先生說,網絡是一個公開的平臺,在網絡上,只要維權的帖子受到關注,有點擊有回復就可能會得到答復。對于責任心強的商家來講,也一樣可以通過網絡與網友進行溝通,改善服務,直接消除顧客對產品和服務的不滿,打造自己的良好口碑。
“有些消費者的投訴,還真通過網絡得到了解決。”武漢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網絡傳播系主任李卓鈞也表示,信息化時代,成本低、見效快的網絡確實給公眾多了一條維護權益的出路,網絡有成本低、見效快的特點,民眾愿意通過網絡進行消費維權,本身是個好事。
各方說法
●消委會萬里行站打“擦邊球”
那么,這些“維權”網站為何敢使用含“3·15”的域名?不少網站的名字看起來像是政府主辦,就不怕政府查了?
廣東省消委會工作人員宋女士表示,“3·15”并未去注冊商標,沒有規定說“3·15”只有消委會才有唯一使用權,這也是眾多網站打“3·15”投訴的“擦邊球”的原因。宋女士提醒消費者在登錄“3·15”相關網站時,最好先看該網站有沒有工商部門的標志,以免上當受騙。
●律師
多數萬里行無代理資格
廣東廣立信律師事務所任律師則表示,如果萬里行站利用消費者的證據去和廠家交涉,并想以此獲利的話,在法律上兩者就形成了一種民事代理關系;他們之間需要簽訂一個代理合同,但我國工商方面的有關法律規定,這個代理資格是需要國家去認定的,而大多數萬里行站并不具有這樣的民事代理資格。
“當然,首先你的投訴要真實。”廣州律師任小憲表示,必須注意到“網絡維權”是一把雙刃劍,公民在通過這種方式維權的時候,也必須符合有關法律,如果偏離事實,給他人造成傷害,受害人是可以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權益的。他表示,對于假冒的非法網站,商家和消費者自身也要擦亮眼睛,認真辨認。
●工商局
被敲詐商戶可報案
“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來看,具有大眾傳播媒介性質的網站作為一種存在形式,可以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社會監督,還可以進行輿論監督。”據廣東省工商局副局長、省消委會會長馮湘勇介紹,網絡相關投訴正在不斷增加,2009年廣東省消委會系統涉及互聯網的投訴2319件,相比2008年增加275%,增幅大,絕對數量也大。
對于網站利用一些負面信息敲詐勒索商家,馮湘勇表示,受到敲詐勒索的經營戶,可以向公安部門舉報。他還表示,目前網絡的監管在法律規章的明確規定方面略顯不足,今后將加強與行政執法部門的配合,將網絡上的違法行為移交給相關行政執法部門,消委會也會積極推動相關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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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投訴網”侵權賠10.5萬元
2006年,在“315投訴網”上,出現投訴廣州澳大公司生產的“白大夫”化妝品有質量問題的投訴帖。“白大夫”方面表示,“315投訴網”以“將網站上相關投訴撤銷”為由,讓澳大公司繳納數十萬元“合作費用”。雙方由此引發官司。
后來,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審理后發現,“315投訴網”并非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派出機構,也未授權其受理消費投訴。法院認為,“315投訴網”未經許可,擅自在互聯網刊發消費者投訴的行為屬于違法。法院判決“315投訴網”立即停止刊載不實投訴等全部侵權行為,賠償澳大公司10.5萬余元經濟損失并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