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同意退貨卻要求賠償90元盒子破損費
消協(xié)認為,這錢收得沒道理
商報訊 (記者 林軼潔) 新買的諾基亞手機有問題,連著換了四部都沒解決,這事讓消費者盧先生很郁悶。日前,盧先生與商家多次協(xié)商后,終于可以退貨,卻又被告知外包裝盒受損,自己還需支付90元購買原包裝盒。昨天,怒氣沖沖的盧先生將此事投訴至市長熱線12345。
下城消協(xié)秘書長稱,這錢收得沒道理。
盧先生于2010年2月18日在某家電商場購買了一部型號為5320DI的諾基亞手機。買來不久就發(fā)現(xiàn)顯示屏背燈特別暗,經(jīng)過諾基亞維修點檢測,屬背景燈故障,提出的處理意見是“換機”。
“第一次我可以接受換機,但是不能第二次、第三次一直有同樣的問題。”據(jù)盧先生的記錄,2月21日至3月8日,一共更換過四部手機,而更換記錄最接近的兩次僅僅隔了一天。“我真不敢相信,諾基亞這樣的大品牌所生產(chǎn)出來的手機質(zhì)量竟然這么不過關。”
賣場負責人孫店長印證了消費者的話:“其實按照最后一次諾基亞維修部開出的檢測單處理結果來看,還是給予換機。但是考慮到消費者連著換了四部相同型號的手機都沒有解決問題,所以我們給予退貨。”孫店長表示,自己會將該問題反映給諾基亞公司,并建議其召回該批產(chǎn)品。
原本,盧先生很滿意退貨處理,但沒有想到,商家突然告知由于他手頭的手機包裝盒已經(jīng)因為受潮而出現(xiàn)一定程度的損壞,所以,他需要賠償90元包裝費用。“就一個紙盒,要收我90元?”盧先生很難接受這樣的提議。“里面的手機明明完好,而且退貨也是手機本身質(zhì)量有問題。我為什么東西沒買,反要倒賠90元?”
對此,賣場孫經(jīng)理也抱怨自己的苦處:“這錢不是我們要收的。因為諾基亞公司規(guī)定,退回的貨品必須包裝齊全完好,否則他們不接受退貨。”孫說,她咨詢過諾基亞相關部門,一個原包裝紙盒的價格為90元。“為了照顧消費者情緒,我們還提議由商場和消費者各承擔一半。”
諾基亞鳳起維修部則表示,該部門不銷售原包裝紙盒。具體費用,可能由當?shù)亟?jīng)銷商設定并收取。
下城消協(xié)國秘書長認為,這筆錢收得沒道理。“從《消法》來看,只要產(chǎn)品在保修期內(nèi)因同一問題維修超過兩次,就可以要求全額退貨。而外包裝是否完好根本不影響退貨本身的處理。”他說,所謂的外包裝賠償往往是企業(yè)自行規(guī)定的條款,根本沒有法律依據(jù),因此也無法對消費者產(chǎn)生約束。
昨天,賣場孫經(jīng)理免去了消費者90元的包裝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