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饒純武、嚴斯林 實習生劉雯莞報道:武昌一名客戶將筆記本電腦寄至西藏,親人前去領快件時變成了石頭,客戶當初保價6000元,前往“討說法”兩個多月沒結果,直至昨日記者介入后才獲賠償。
據董夏蘭小姐介紹,今年3月24日,她將價值萬元的三星筆記本電腦,通過“圓通快遞”武昌軟件園站點投遞,收件人為西藏拉薩日喀則的弟弟董佳男,投遞資費為110元,另支付了30元保價6000元。4月4日,董佳男在“圓通快遞”日喀則站點領取包裹時,發現有明顯的破損痕跡,要求當場驗貨,結果發現包裹內裝的不是電腦,而是四塊小石頭,董佳男當即拒收,并通知了姐姐董夏蘭。
董夏蘭找到“圓通快遞”武昌軟件園站雷海波站長。雷站長表示,可能是在運輸或抵達終點后被人調了包,一定會將此事向上級部門反映。4月12日,“圓通快遞”武昌分公司作出承諾,將在45天至60天內解決問題?蓛蓚多月過去了,賠款還是沒有著落。
昨日,記者來到“圓通快遞”武昌分公司。該公司經理陳鋼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上?偛恳呀浗o他回話,確認收件人打開包裹后,看到的是石頭而非電腦,應按照相關約定進行賠償。陳鋼經理認為,武昌軟件園站點系“圓通快遞”的加盟站點,雷海波收取的110元保價費,武昌分公司并不知曉。6000元賠款應由雷海波先行賠償,公司內部再來追究責任。
雷海波則認為,收取保價費用不用購買商業保險,也不用交給速遞公司,這已是速遞業的行規。包裹出現損壞物品被盜,“圓通公司”應通過內查找出責任人,而不能讓他這個加盟商買單。董夏蘭則認為,自己對投遞的商品進行了保價,理應得到相應的賠償,速遞公司與加盟站點之間的管理糾紛,不能成為對她拒賠的理由。
經協商,雷海波最終當場向董夏蘭支付了6000元,同時表示他將向“圓通公司”討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