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消 陳郁
本報訊 消費者裴先生近日買煙獲贈兩張30元面值的話費充值卡,可是充值卡使用截止期限未到卻無法充值。在消協的介入調解下,昨天消費者獲得了雙倍賠償。
據消費者裴先生介紹,不久前他購買了兩條香煙,里面贈送了兩張30元面值的充值卡。
“買香煙還送話費,兩張加起來就是60元,還不錯。”高興之余,裴先生立即按照充值卡上的卡號和密碼撥打電話充值,誰知連撥幾次,電話里都語音提示充值已過期,無法使用。裴先生仔細查看充值卡后發現兩張卡上標明的使用截止日期是7月31日,而當時并未過使用截止日期。裴先生立即聯系了充值卡運營商,運營商表示將把卡的使用期限寬限兩個月,但裴先生不滿意,他要求運營商按照《消法》對其進行雙倍賠償,雙方溝通幾次都無法達成共識。
裴先生昨天向溧水縣消費者協會投訴,經消協工作人員調解,運營商承諾將兩張卡的使用期限延遲兩個月,另外再向其手機卡中充入60元,裴先生得到了運營商的雙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