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航班晚點9個小時才到,航空公司沒有給乘客一個滿意的答復。”昨天下午,市民梁先生撥打96110反映,原定上午9點40分起飛的煙臺至成都的CZ6409次航班延誤,班機直至晚7時左右才起飛,十余名乘客不滿南方航空公司煙臺分公司的答復和服務態度,拒絕登機。
航班延誤 旅客生氣
記者趕到煙臺機場時,梁先生等十余名乘客正在搬行李,他們集中在南航公司的一個辦公室內討說法,但公司的負責人去處理另一個航班延誤的事情了。
梁先生告訴記者,他和上百名乘客一大早來到了機場候機大廳,準備乘坐上午9點40分起飛的煙臺至成都的CZ6409次航班,可等了一上午,也未見機場人員通知乘客登機。
乘客們問詢情況,機場人員稱航空公司計劃調整,致使航班延誤,目前已重新調整航班,同時為乘客更換登機牌,承諾午后便可安排乘客登機。
中午,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員只給每位乘客送了一個盒飯和一瓶飲料,但何時登機沒有告之,乘客無奈只能繼續等待。
直至晚6時40分左右,乘客才被通知班機到來,準備登機。
由于飛機延誤,給乘客們帶來諸多不便,其中一位乘客已經取消在成都預定的酒店和飛往拉薩的機票,還有的乘客因此耽誤了公干。梁先生等幾位苦等了大半天的乘客,向航空公司索賠,航空公司答復由于天氣原因導致延誤,公司不予賠償。可梁先生等乘客在大廳的提示牌上看到,該航班是因為公司計劃調整的原因延誤的。因此,他和其他十幾位乘客拒絕登機,留在機場向該公司討說法。
南航善后 亡羊補牢
記者撥通了南航的一位負責人電話,對方告訴記者,飛機延誤是由于天氣原因造成的。21日晚沈陽遭遇雷雨天氣,原定航班受影響取消,翌日上午公司又重新調整航班,從沈陽飛抵煙臺,但中午煙臺同樣出現雷雨天氣,飛機受天氣影響返回大連停留,直到下午天氣好轉才緊急抵達煙臺。該負責人說,飛機延誤不是公司內部計劃調整所致,按照協議,公司與機場進行了及時溝通,為滯留乘客免費提供了午餐,已經做到位了。
記者從機場的服務人員那里得知,飛機延誤的原因,起先是航空公司臨時調整,后來是天氣的原因。至于如何安排乘客的食宿,以及相關的賠償事宜,還是要與航空公司協商解決。
記者撥打了南航的服務熱線,工作人員介紹,按照該公司的規定,如果飛機延誤的是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在4小時至8小時的補償100元,8小時以上20小時以下的補償200元。如果由于天氣原因造成航班延誤時,公司不予賠償。
截至記者發稿,南航再次派人前去與乘客調解此事,并答應給乘客提供免費食宿,聯系其他機場乘坐飛機,但仍是不予賠償乘客的損失。
梁先生告訴記者,索賠不是乘客的最終目的,乘客希望航空公司在航班延誤后,應第一時間告知航班延誤真實原因,尊重乘客知情權,同時做好乘客滯留的善后事宜,并盡快安排轉機以免耽誤行程,這才是對乘客負責的態度。
延伸閱讀
根據民航總局的規定,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應根據航班延誤4小時(含)以上不超過8小時、延誤8小時(含)以上不同延誤時間的實際情況,對旅客進行經濟補償。但沒有制訂統一的“民航延誤航班賠償標準”。目前,各大航空公司的賠償規則均不相同。
有關專家建議,民航可以引入權威、公正的第三方機構負責調查和監督航班延誤情況。在機場設立獨立機構,接受乘客有關航班延誤的投訴,負責調查、公布結果并提出處理意見,在乘客與航空公司發生爭執時進行仲裁。
旅客在爭取自己權益時,都應該做到有理有節,控制住自己的情緒,否則于事無補,反而會觸犯法律。水母網8月23日訊(記者云全 李鑫)